行政案件发回重审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权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3 09:31:27 304 人看过

一、行政案件发回重审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权限

行政案件发回重审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权限,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出现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等情形的,法院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二、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案子多长时间结案

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案子一般是3个月内结案。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次数是否有限制

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次数是有限制的,只能有一次。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原一审变更诉求二审发回重审审哪个诉求
    “发回重审”乃是指具备第二审权限的人民法院在对于第一审的判断结果感到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可以以裁定的形式,撤销原来的裁决并将其转交给第一审法院进行重新审理的制度。这项制度针对的案件主要分为两个类型:首先是当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在审查了上诉和抗诉案件之后,如果他们认为原判决中的事实存在明显的疑问或是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那么就会作出裁定,撤销原先的判决,进而要求原审法院对该案重新进行审理;其次,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发现审理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况发生,那同样也会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并返还给原审法院进行重新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5-11
    327人看过
  • 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次数是否有限制
    一、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次数是否有限制?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次数是有限制的,只能有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所以,二审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的有关规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行政案件的特征是什么?一是审查的对象是特定的
    2023-06-03
    130人看过
  • 发回重审案件是否具有诉讼时效限制
    一、发回重审案件是否具有诉讼时效限制发回重审案件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果原一审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重审则不受影响。如果原一审时诉讼时效过时,但当事人在原一审时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视为放弃诉讼时效利益,在重审时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发回重审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辖权异议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三、发回重审会维持原判吗发回重审的案件不一定会
    2023-11-15
    10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发回重审被告能否补充证据
    一、行政诉讼发回重审被告能否补充证据原则上不行。除非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相应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第二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
    2022-02-10
    198人看过
  • 能否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
    你好,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上面已经谈过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
    2023-07-05
    252人看过
  • 能否在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增加诉求吗?
    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
    2024-01-09
    150人看过
  • 发回重审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格式是什么?
    一、发回重审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格式是什么?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请求:……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年××月××日(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二、行政诉讼二审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
    2023-06-03
    183人看过
  • 再审发回重审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一、再审发回重审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
    2023-04-03
    119人看过
  • 申请人能否变更行政复议请求
    一、申请人能否变更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在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复议请求,也可以撤回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二、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些什么内容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6-15
    251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与变更诉讼标的是一回事不?
    诉讼标的是法律关系,如侵权法律关系、违约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希望法院支持的要求,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XX元,判令被告赔礼道歉。两者是不同的东西,所以变更诉讼标的和变更诉讼请求是两码事。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一、变更诉讼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有效?根据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两规定对时限规定的矛盾尚且不谈,为了降低诉讼风险以及提高诉讼的效率。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的申请应尽可能地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且应当以正式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的方式提
    2023-03-28
    138人看过
  • 陪审员能否参加发回重审案件
    发回重审的案件,都不能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按照法律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审的案件为第一审案件,具体为: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一、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是什么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是:1、适用案件不用,传唤适用于刑事案件,也可以适用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拘传只适用于刑事案件;2、适用对象不同,传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等,而拘传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3、传唤只是通知证人,被告人等,没有强制力,而拘传具有强制力,是强制措施;4、法律依据不同,拘传是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传唤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二、哪个法院受理案件多长时间开庭我国法律对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后,并没有规定具体开庭时间。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
    2023-06-23
    401人看过
  • 再审时变更诉讼请求怎样进行
    我国设立再审制度的宗旨决定了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变更讼诉请求。我国设立再审制度的宗旨是通过再审程序在两审终审制基础上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它的目的是保证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是改正生效裁判错误的补救措施,所以在进入再审程序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包括原告提出追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等,不属于纠错的对象和范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6-14
    380人看过
  • 重审案件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在重审期间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第一百三十七条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不同
    2023-03-16
    151人看过
  • 发回重审案件的审限问题
    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点,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的审限规定是什么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
    2023-07-03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发回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的,因一审时已经超过举证期限的话,那么只能另行起诉;按二审程序审理的,同样不允许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法官自由裁量,关键还要看法官,按法律规定是不行的,但实际上有时法官是许可的。
    •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是不能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
    •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后,当事人享有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情形,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原审人民法院应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既然法律规定发回重审案件按第一审普通程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发回重审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这个问题太复杂。一般法院大概都不会准许。除非是由于法院程序错误导致的发回重审,还有较大可能。可以。
    • XX院关于再审后发回重审可否变更诉讼请求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可以!再审提起的重审,只能就原先的诉求进行重新审理的!如果诉求变更,必须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