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了妻子不认账是否可以向家人要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13:15:32 468 人看过

一、借款人死了妻子不认账是否可以向家人要债

借款人死了是否是否可以向家里人要债视情况而定。

1.若债务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是否可以力人的,其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如果债务人是完全民事行为是否可以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家人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债务。

3.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配偶有义务替其偿还。

4.如果债务人死亡,家人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没有偿还的义务。家人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自愿为债务人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借钱没写借据借款人死了还要还债

借款人去世后,出借人可以携带是否可以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去法院起诉下列人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是否可以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聊天记录、银行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是否可以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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