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涉外仲裁裁决主要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5、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就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
3、若是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该如何做
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该这样做:
1、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被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3、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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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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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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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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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对涉外仲裁裁决是怎样执行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9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仲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提出证据予以证明不论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还是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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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第二百五十八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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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法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执行裁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对于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1;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并将此裁定送达双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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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仲裁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申请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仲裁法》第57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62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新民诉法23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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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机构裁决不予执行的, 法院是否应当在裁定不予执行前做出?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8月28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裁定不予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