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盗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0:40:45 390 人看过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生活当中,电视中的新闻常会报道警方破获了盗窃案件,而这些盗窃案件当中,绝大部分的盗窃案件都是属于团伙盗窃,所以说在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是需要区分主从犯的,而对于主从犯的区分是审理盗窃案件比较重要的一点,那么审理盗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卜作案的有所分别。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四条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从犯相关文章
  • 公司法中的经理的内容和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公司法中的经理的内容和司法解释是什么1、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公司经理及其职权。经理只是一个组织内的职位名称,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意: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二、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2023-06-12
    248人看过
  • 招摇撞骗的法律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的法律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主要内容:1、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2、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3、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招摇撞骗罪的处罚幅度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的,
    2023-04-13
    500人看过
  • 抢劫罪、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目录】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6〕2号),2016年1月6日发布。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5号)已于2000年1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22日公布,自2000年11月28日起施行。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6号)巳于2001年5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2001年5月23日公布,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正[2002]41号)2002年7月30日公布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
    2023-08-17
    457人看过
  • 司法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并不直接判决确认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只是以司法审查的形式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评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司法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3)行政行为的作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这种司法审查的方式,显然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直接审理、确认实体法律关系和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也就决定了行政判决书的表述上,不能套用固有的模式,而必须体现出司法审查的内容和特性。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所要查明的事实,实际上是被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并不是行政程序中的基本事实。因为法院的任务就是要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不是代替行政机关的职权去查明客观事实状况。在行政机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以自已查明的事实来代替
    2023-06-13
    481人看过
  • 盗窃罪的主体客体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盗窃罪的主体客体内容盗窃罪的主体客体内容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盗窃罪要判多长时间盗窃罪要判多长时间要看具体的情节和盗窃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
    2023-05-28
    101人看过
  • 最高院司法解释盗窃罪是什么
    一、最高院司法解释盗窃罪是什么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八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二、盗窃罪的法定刑是什么意思盗窃罪的法定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
    2024-01-13
    450人看过
  • 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债权债务时效指债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债权人利益(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造成债权人利益丧失)或损害债务人利益(如债权人通过非法行为发售债权)的法律纠纷的人民法院支持和受理的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二、债权债务的
    2023-04-12
    267人看过
  • 醉驾司法解释的内容是如何样的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条: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
    2023-04-14
    13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九大主要内容
    1.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2.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情况作出规定。3.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4.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规定。5.关于民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混合情形的认定问题。6.关于企业间借贷的效力的认定问题。7.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问题。8.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的预防和打击。9.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通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在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就不得再主张偿还利息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出部分约定无效。年利率在24%以内的,法院支持依据约定利率偿还利息。
    2023-08-11
    290人看过
  •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第一百三十三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第一百三十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章。第一百三十五条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第一百三十六条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
    2023-08-05
    214人看过
  • 审理单位行贿罪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审理单位行贿罪解释内容是什么单位行贿的方式有几种(1)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2)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3)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行贿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3条分别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单位行贿罪与个人行贿的区别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
    2023-06-03
    65人看过
  • 刑法盗窃罪条文有哪些主要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为拘役刑;(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
    2023-04-28
    139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在中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倒卖、转让的,而且国家法律也对相关的倒卖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如果有人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那便会触犯到相应的法律,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上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
    2023-04-13
    75人看过
  • 袭警罪解读的司法解释内容包括什么?
    一、袭警罪解读的司法解释内容包括什么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定罪从重处罚: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确立“袭警罪”,提高刑罚区间,正是为了解决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问题,最终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二、袭警行为有哪
    2024-01-17
    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犯
    词条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从犯
    相关咨询
    • 盗窃罪审判解释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5-01-17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如果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但若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
    • 盗窃罪故意的主要内容,盗窃罪故意有哪些,盗窃罪故意的主要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
    • 盗窃罪 的新课题主要内容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2
      职务侵占罪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盗窃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会判多少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9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4号)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是指为了出售、出租,如以数额
    • 应当逮捕的情形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是什么?怎样理解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