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留置权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00:38 396 人看过

一、设定留置权要件

(一)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要行使留置权,必须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个要件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必须是动产。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债权人占有的不动产上不能成立留置权。第二,必须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人的这种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问接占有。但单纯的持有不能成立留置权,如占有辅助人虽持有动产,却并非占有人,因此不得享有留置权。第三,必须合法占有动产。债权人必须基于合法原因而占有债务人动产,如基于承揽、运输、保管合同的约定而取得动产的占有。如果不是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不得留置,如债权人以侵权行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二)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除了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留置财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中。比如,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按期交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此时留置权成立。如果保管人对寄存人享有的是保管合同之外的其他债权而留置保管物,或者保管人留置的是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则该留置权不能成立。

(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对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并不能当然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还须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全部履行为要件。如果债权未到期,那么债务人仍处于自觉履行的状态中,还不能判断债务人到期能否履行债务,这时留置权还不能成立。只有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将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

二、留置权属于对世权吗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是实现债权的手段不是债权。留置权的权科留置权一经成立,债权人就成为留置权人,依法对留置物和债务人事有权利。留置权人的权利是留置权效力的最直接体现,是债权人得以实现其债权的根本保证。

因此不属于对世权

三、如何实现留置权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留置物设定质权的情形如何
    留置财产设定质押的情形如何?留置权人未经留置权人同意,对留置物设定质押的,该设定无效。但是,在设定动产质押时,债权人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押,经权利人同意的质押当然有效。留置权与质权发生竞合时,质权应当优先于留置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已经被质权人实际占有,留置权人为间接占有人。对质权设定留置权,即质权人将质权交给第三人,第三人基于留置权的事由善意取得留置权。在这种情况下,留置权应当优先于质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实际上由留置权人占有,质权人是间接占有人。质权人在运输质物时因迟延运输被承运人扣留的,根据占有优先原则,占有人享有优先权。留置权的法律限制。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不能保留或者某些财产不能保留的,依照法律规定不设立留置权。第二,如果双方同意不拘留,则应按照协议执行。对于当事人明确约定不留置的动产,留置权不能成立。如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定作人未
    2023-05-02
    311人看过
  • 建设工程留置权司法解释,建设工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一、建设工程留置权司法解释建设工程留置权司法解释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建设工程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不仅得留置标的物,而且得于一定条件下于留置物的价值直接取偿。二、建设工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
    2023-06-19
    87人看过
  • 适用留置权的条件,留置权的效力
    一、适用留置权的条件适用留置权的条件如下: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如下: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三、留置权无
    2023-07-21
    310人看过
  • 何为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行使需要什么条件
    一、何为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即为担保债权的效力,具体内容如下: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法律对留置权人的特殊保护。二、留置权行使需要什么条件留置权行使的条件是指留置权人于何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大体有以下三个条件:1.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3.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三、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是指留置权可适用于如下合同:1.
    2023-06-18
    100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权的从属性,及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一、什么是留置权的从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1.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这是留置权在成立上的属性。留置权是债权人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其债权的担保。2.留置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这是留置枚在消灭上的从属性。当留置债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也随之消灭。3.留置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决定于债权的范围。这是留置权在优先受偿上的从属性。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三、留置权的取得范围留置权的取得范围主要如下:1.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
    2023-05-03
    210人看过
  • 不动产能留置吗,不动产能设立留置权吗
    不动产能留置,不动产能设立留置权。(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哪些情形下不得成立留置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得成立留置权:1、约定排除留置权和预先抛弃留置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权人可以单方预先抛弃留置权,都具有法律效力。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5-05
    353人看过
  • 同一债权既设定留置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怎么实现
    一、同一债权既设定留置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怎么实现同一债权既设定留置又设定抵押的,要先清偿留置权人的债权,再来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比其他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怎么实现债权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可以主张以抵押物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抵押权在抵押物灭失时并不当然消灭。债权人抵押权的实现须通过抵押物的价值而优先受偿,抵押物不存在,抵押权也就事实上无法实现,但根据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当抵押人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赔偿时,抵押权人仍然得就其赔偿金而优先受偿。除非是抵押物灭失而又无代替物时(即抵押物的绝对消灭),抵押权才归于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2024-01-30
    62人看过
  • 适用于留置权的特定条件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适用留置权措施的条件包括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逃跑、自杀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侦查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证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存放在特定地点:(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与他人串通或者伪造、毁灭、转移、隐匿证据的;
    2023-05-08
    256人看过
  • 留置权需要建立什么条件
    留置权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在的前提。因此,如果债权人不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就没有留置权。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的,留置权消灭。但是,如果债权人因侵权而丧失占有权,他将在诉讼后恢复占有,那么留置权将受到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间接占有、单独占有或者共同占有。关于占有的原因,各国民法都规定占有不应是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二,动产的占有必须与债权相联系。这是各国立法的通则。然而,对于什么是牵连关系,各国的立法和理论都存在很大的分歧。主要有债权债权关联说(债权关联说)和债权财产关联说两种观点。根据债权理论和债权含义理论,留置权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与留置权人请求交付标的物的相对人的债权必须来源于同一法律关系,这是牵连的。第三,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已经到了履行期,即债权已经到了偿还期,因此无论债务人是否构成迟延履行,都可以成立留置权(迟延履行是留置
    2023-05-08
    484人看过
  • 留置权中有什么积极要件
    一、留置权中有什么积极要件留置权中有如下积极要件: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二、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如下: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
    2023-09-11
    478人看过
  • 行使留置权的注意问题,行使留置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行使留置权的注意问题行使留置权要注意如下问题:1.债权人是否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是否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3.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已届履行期如果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期,则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若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4.是否有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二、行使留置权需要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指留置权人于何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大体有以下三个条件:1.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具体期限由债权人决定,但亦不能低于法定期限。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
    2023-06-12
    88人看过
  • 留置权留置期限
    一、留置权留置期限(一)留置权。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二)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实行变价,则属于侵权行为。设置留置权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实现,法律鼓励合同双方当事人尽量履行合同。为此,法律规定应有一段宽限期限。二、行使留置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运输合同常见的纠纷就是承运人运输完成货物后,收不到货款,承运人可
    2023-04-30
    442人看过
  • 留置权变卖期限,留置权要注意什么
    一、留置权变卖期限留置权变卖期限需要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多于六十日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留置权要注意什么有确定享有留置权的前提下,留置权人行使此项权利还必须注意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正确性,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1.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约定或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2.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留置的财产
    2023-05-03
    221人看过
  • 留置物上设定质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留置权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其设定无效。但动产质权的设定,债权人得依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权;经所有人同意的质权当然有效。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而发生与留置权的竞合时,质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标的物已由质权人实际占有,而留置权人为间接占有人。在质物上成立留置权,即质权人将质物交由第三人占有,第三人基于留置权成立的事由善意取得留置权。在这种情况下,留置权应优先于质权,因为在此情形下,标的物实际由留置权人占有,质权人为间接占有人。如质权人在运送质物时,因拖欠运费,被承运人留置,依据占有优先原则,留置权人有优先权。留置权在法律中的限制第一,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第二,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按照约定。对于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都不能成立留置权。比
    2023-03-05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怎么设置如何消灭留置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留置权应该怎么设定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
    • 股权可以设置留置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可以的。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第二、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第三、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 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怎样实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二、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债权
    • 设定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8
      设定留置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二、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 控股股东有权设置股权留置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可以的。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第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第 二、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第 三、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