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22:28 227 人看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有以下这些:

对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用人单位如存在下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必须申报、登记。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等。

3.化学物质类:铅、汞、锰、镉、锌、铊、钒、磷、砷、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汽油、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丙烯酉脘、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根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导致诊断为职业中毒性肝病的化学毒物;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导致诊断为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

4.物理因素:高温、异常气压、振动、放射线、微波、高频等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病病素、布氏杆菌等生物因素。

6.皮肤损害因素:可导致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等职业性皮肤病的皮肤损害因素。

7.眼部损害因素:可导致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的眼部损害因素。

8.耳鼻咽喉损害因素:可导致噪声聋、铬鼻病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9.致癌物: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以及焦炉作业,铬酸盐制造作业产生的致癌物。

10.其他:可导致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蚀病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关于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我司组织研制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软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软件已经通过专家鉴定,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便于企业报送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企业在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中,应统一使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数据的兼容和有效传送。请各地组织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并积极参加软件应用的培训,以保证按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软件的购买、培训、技术服务等事宜,请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技开发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唐-艳,联系电话:010-83167533、67575551、67575552。
    2023-05-03
    146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日前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介绍,按照2011年立法计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过程中,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反映,原来的申报内容过于细腻和繁多,在目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多数用人单位难以准确申报,这也在客观上制约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此次修订改进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原办法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通过用人单位的申报,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情况。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等在较长时间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每年一次申报只是申报原来的内
    2023-06-05
    313人看过
  • 东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批
    一、业务类型行政许可类二、办事事项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批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无四、申请的受理窗口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五、咨询电话和地址东莞市卫生监督所(东莞市城区学院路178号)电话:22625220六、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东莞市卫生局七、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八、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1、由市镇两级人民政府审批或由市镇两级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注册,不属卫生部、省卫生厅审查的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简称建设项目);2、由省卫生厅认定或委托市卫生局审查的建设项目;3、其它规定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九、申报所需的材料: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23-05-29
    185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什么方法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相关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余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一、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包括什么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包括同时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是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适用对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
    2023-03-29
    372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的鉴定项目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职业病会导致该员工造成职业性的听力损伤。在进行职业病鉴定项目时,医务人员会先对员工进行症状询问。其中,被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和噪声接触史。进行体格检查。职业病鉴定的必检项目有纯音听阈测试和心电图测试;选检项目是:血常规、尿常规、声导抗和耳声发射。北京职业病鉴定机构都有哪些?我们大家对于工伤其实已经非常了解了,但是大家知道职业病是什么吗?工伤包括职业病,但是职业病不是工伤,职业病就是在长期的工作过程当中受到工作的各种物质污染造成的。那么大家知道北京职业病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吗?在北京有五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职业病门诊部、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京煤集团职业病防治院。注意,职业病鉴定前首先要做职业病诊断,只有当事人对诊断结果有异议时,才应在30天内申请鉴定。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2023-06-30
    402人看过
  • 职业危害企业在预防职业危害时必须落实的工作措施
    1、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应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要隔离,作业场所设置通风、排毒、降温、除尘等防护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正常运行。2、为职工正确配备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3、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4、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职工。5、必须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书面如实告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6、组织接触有毒有害物品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一、劳动保护费包括哪些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
    2023-06-26
    219人看过
  • 哪些项目需要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一、哪些项目必须招标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23-02-24
    3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写明有关职业病危害内容条款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2023-06-09
    443人看过
  • 哪些项目必须委托监理
    [网友咨询]哪些项目必须委托监理?[律师的回答]一、哪些项目必须委托监理?(一)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二)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输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三)其他建设项目必须由国家监督。第二,监管的性质是什么?1。服务?它不同于承包商的直接生产活动和施工单位的直接投资活动。不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不参与承包人的利益分享,获得技术服务报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的工程,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活动严格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并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监理的科学性在于其工作的内涵是为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提供智力服务。要保护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独立性与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监理活动应当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第三,监管原则是什么?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基础,实施监理前必须签
    2023-05-07
    431人看过
  • 职业病的疾病目录有哪些?
    职业病的疾病目¼有哪些?尘肺1、矽肺2、&acte;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
    2023-04-22
    492人看过
  • 汽车保险必须购买的项目有哪些?
    1、交强险。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每一个车主均需强制购买的保险。2、车损险。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3、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事故当中,造成除本车驾驶员及乘客之外的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4、不计免赔险。不计免赔险的全名是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附加险的一种。汽车保险如何理赔汽车保险理赔的流程如下:1、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填写《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或索赔通知书》在进行签字;2、通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的位置,以便调查确定车辆的损坏情况;3、赔偿财产损失,应当取得相应的票据、证件;4、车辆修理、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5、领取理赔款。一、汽车保险理赔车辆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如下: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3、不属于除外责任;
    2023-07-07
    64人看过
  • 职业病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由于部分行业的特殊性,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患上职业病,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调查,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达到约1.5万人。成为我国一大社会问题,影响到那些劳动者的工作和健康。定期的职业体检是有效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手段。职业病检查项目对工人进行法定职业病的检查。监察工人健康状况,防治职业病。根据被检查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内科检查、眼科检查、血液检查、尿检、神经科、肝功能、肺功能、脑电图等一系列检查。具体项目,详细看各地医院体检科的内容,可能有些不同,平时可以适当进行运动,增强自身抵抗力。一、鉴定为职业病后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实际中,一旦被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
    2023-04-03
    469人看过
  • 属于强制必须招标的有哪些项目
    一、招标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6、接受投标人标书;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一般为: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审查建设单位资质;3、招标申请;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送审;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6、发布招标通告;7、单位资格审查;8、招标文件;9、勘察现场;10、招标预备会;11、投标文件管理;12、工程标底价格的
    2023-06-02
    405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因素有哪些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有哪些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的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4)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2、
    2023-06-22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什么职业病危害项目必须申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根据《申报办法》的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应修订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明确了申报内容。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研发了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用人单位应通过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安
    • 哪些职业病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第15条有什么新规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2
      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18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目录提交材料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2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8条什么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