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5:41:14 73 人看过

按揭合同有如下特征:1、根据要式和不要式来分,按揭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按揭合同是从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是为了保证主债权的实现而签订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测人向贷款银行所借的用于支付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3、按揭合同是有偿合同,银行会从中收取一定的利息;4、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三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并产生约束力。

预售商品房按揭纠纷解除合同的认定

房地产价值巨大,不应轻易解除合同,使购房者能够转嫁市场风险。同时合同解除后,亦可能使经合法登记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按揭银行的利益遭受损失。考虑到其标的物价值大,影响大,涉及当事人复杂,各方利益重叠,标的物又成抵押标的,对于涉及按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轻易解除。但也有人认为,应参照香港法律,存在按揭合同的购房合同不经银行同意不得解除,这在外资银行中是一种普遍看法。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英美法中,按揭是转让所有权的担保,在未清偿完债务前,与所有权有关的一切不动产权益都属银行,发生诉讼时银行是以房地产所有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未经银行同意当然不能解除合同,使所有权发生转移。而我国的按揭实质上是抵押担保,开发商享有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在预售登记后购房人享有房屋的期待所有权,这两种权利共同指向的标的物同为按揭合同中的抵押标的物,开发商、购房人同意将该标的物抵押给按揭银行,同意按揭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共同作出抵押的意思表示,应为按揭合同的实质上的共同抵押人。解除合同实质上是在共同抵押人之间发生权利转移,并不影响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双方当然可以行使权利,解除合同。但考虑到按揭合同的特殊性,在解除合同上要更加慎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预售商品房按揭方式
    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按揭购房步骤: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3、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
    2023-02-04
    277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按揭有什么法律特征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有什么法律特征(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缔结的借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借贷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测人向贷款银行所借的用于支付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成立后,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另行再设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主要是通过收取利息获用的。二、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条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
    2023-04-16
    379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缔结的借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借贷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测人向贷款银行所借的用于支付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成立后,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另行再设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以预购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商品房未建成时,贷款抵押适用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制
    2023-06-10
    217人看过
  • 如何设置商品房预售按揭
    如何设定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售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与债权人(抵押权人)对企业批准作为固定资产的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房屋所有权证)设定抵押权已发布)。抵押期间,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抵押现有房屋时应提交的证明为:1。抵押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两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两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两份;担保人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正本2份,每份合同、宣誓书、抵押物价值证明各2份,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另外,部分抵押的,提供抵押部分建筑面积原件和复印件两份;集体土地的,提供乡政府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抵押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两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两份;抵押人、被抵押人营业执照原件两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份;抵押人、抵押人、被担保人代
    2023-05-08
    368人看过
  • 如何理解预售商品房按揭?
    1、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缔结的借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借贷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测人向贷款银行所借的用于支付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成立后,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另行再设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以预购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商品房未建
    2023-06-10
    24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预售商品房从合同成立到标的物交付需要较长的周期,而在这个周期中,由于承购人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承购人承受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国家加大对商品房预售干预的力度,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范。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商品房开发商只有依法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获得房地产开发的权利和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
    2023-04-22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意义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6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
    • 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10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
    • 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8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
    • 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
    • 预售商品房按揭有什么法律特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7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三)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