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具体来说,主要是《民法典》总则编以及合同编的内容。对于某些有名合同,还可以适用对应的司法解释。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一、建设施工合同是否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怎么认定
1、实际施工人认定需要以无效施工合同为前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目前通认的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主要有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实际施工人的限制条件为其涉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必须无效,即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就是合法的,承包方本身就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也没有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那么就不存在实际施工人这个主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赋予实际施工人在一定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债权请求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存在于实际施工人当中农民工的权益,这种特定范围的请求权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而这种特殊的请求权对于合法的施工人来说是多余的,合法的施工人完全可以通过合同的相对性向另一方当事人(即发包方、承包人等)主张请求权。因此,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和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并列的,不是包含或被包含的关系。
2、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是实际施工人认定的重要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着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意见对实际施工人再次做出了条件限制,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充当了合法承包人的角色事实上履行了相应的承包义务。没有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只是在非法转包分包过程中充当了中介角色的不能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只有充分履行了合同义务,实际施工人才能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但是应当注意请求的款项仅限定在发包人未付部分范围内。
三、未约定结算方式的工程款如何确定
承包合同未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不能协商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界定了行纪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原则
92人看过
-
集体合同纠纷怎样法律救济
187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怎么界别
88人看过
-
定作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425人看过
-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350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纠纷如何界定诉讼时效
230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侵权纠纷与合伙纠纷在法律上又是怎样界定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这个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啦,侵权纠纷归《侵权责任法》调整,后者要看是个人合伙还是企业合伙,分别有不同的法律调整《个人合伙法》,《合伙企业法》,合伙纠纷往往是违约,而侵权纠纷就是侵权满意请采纳
-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在哪? 怎样界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8委托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地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委托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犯罪司法界定,法律上如何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7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犯罪司法界定主要从主观目的认识和有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两方面进行。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主观上以签订、履行合同获取盈利为目的;合同诈骗犯罪是以签订、履行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合同纠纷中一般都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合同诈骗犯罪中不一定有。
-
-
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如何界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31、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 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与一方或数方签订大大超过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那么行为人签订合同的主观目的往往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而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具有履约能力。 2、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以履行一小部分合同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