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违法嫌疑人有听证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34:49 436 人看过

一、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违法嫌疑人有听证权利

1、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组成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组成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国外称为证人。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中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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