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条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征收后不用怎么办
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的处理如下: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以下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n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n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n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n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n (五)权属有争议的;\n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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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要求政府征收土地,政府征收补偿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9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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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收回土地应符合哪些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请参考以下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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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样征收土地是违法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4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征收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也出现了诸多乱象,不同程度的侵害着被征收的农民朋友的补偿利益,损害民生建设。 针对此,对于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被征收人,就很有必要知道在征收拆迁中,到底是哪些“乱象”损害了自己的补偿利益。 据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告诉你,这样征收集体土地是违法的。 遇到以下的情形,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早进行法律救济维权。 征收储备土地 所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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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条例相关规定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6集体土地征收流程主要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至25条的规定中,1、确定建设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后才能征收土地。2、土地征收申请。3、土地征收申请审批。4、批准征收土地。5、征收土地的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听取意见。8、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9、支付征地费用。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