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要件之主观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05:19 450 人看过

一、无因管理要件之主观要件

《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条是关于无因管理的定义,要构成无因管理则主观上须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反之,客观上不具备此要件则不构成无因管理,例如,甲乙是养殖山羊的大户,有一天甲的山羊与乙的山羊一起走进了乙羊圈,乙以为是自己的则对其进行喂养,浑然不知甲的山羊,因此乙无主管管理他人事务之意。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

同时本条还规定了,要成为无因管理则必须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反之,如果存在相反的情形也不构成无因管理。例如,甲乙是山羊养殖大户,甲与山羊都是相同毛色,难以区分,一天在二人草原放羊之时,甲的一只羊把丙给顶受伤,甲见状把丙送乙,花去医疗费用5000RMB,因此甲也不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为管理他人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医生除外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除外。

本条规定了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管理人因为管理他人事务受到损失或者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受益人主张偿还,受益人应该偿还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遭受的损失。例如甲乙是山羊养殖大户,甲的山羊跑到了乙的羊群中,乙为了此支出了300元草料费用,因此乙可以有权向甲主张,同时甲也应该向偿还。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无因管理主观要件,即无因管理应该符合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反法律或者违背一般人观念。这里通常称之为强迫得利,甲在乙酒店吃饭,吃完饭后正准备开车离开,丙出来对甲说道,我刚刚把你车刷了,你应该给我50元洗车费用,这就是典型的强迫得利,因此甲可以不用支付。这里同时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探讨,甲丙之间没有形成意思表示,如果丙要形成服务合同则应该与甲合意才可以。因此利于看出丙的行为不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注意,无因管理不要求是法律行为或者事实行为,因此无因管理事实行为或者法律行为也可以构成无因管理)

二、无因管理较多地发生于

本人因其事务被管理人管理而获得利益的情况,而不当得利是受益人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获得利益,在该点上二者具有相似之处。从概念上来分析,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形: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即为本人受益的原因,而不当得利则为无因管理的结果,二者似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因为如此,曾一度认为,对于无因管理费用的偿还可直接规定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中。因为若当事人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未达成协议,则本人的受益即为无法律上的原因,管理费用即为受益人的受益范围,应对于管理人因管理行为支出费用而受到的不利进行补偿。如此,无因管理似无另行规定的必要。但经慎重考虑后发现,二者在内部是存在着质的区别的。如果将不当得利的概念扩展,勉强将无因管理归为不当得利的一类原因行为,那我们也只能说,不当得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无因管理。只有在存在“为他人管理事务的管理人”的情况下,二者才在部分范围内发生重合。在不当得利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情况下(如将他人的土地误认为是自己的土地而进行耕种),则“管理人”因缺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初衷而无适用无因管理的余地。

三、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吗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决定。法定之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包括合同之债。

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产生的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产生的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哪些,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因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故造成的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
    2023-04-19
    468人看过
  • 虐待罪主观要件
    法律综合知识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2021-12-02
    332人看过
  • 偷越国(边)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偷越国(边)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这样的:在主观方向是故意;客观要件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7-17
    91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2、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妨害作证的行为。一、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要件有四个: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伪证罪表现为在刑事侦查、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至于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二、刑法307条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刑法307条规定的是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知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
    2023-03-07
    180人看过
  • 什么是无因管理?构成无因管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点:(1)须为他人管理事务。首先,他人事务须为特定人的事务,而非公益事业。其次.必须在客观上为他人管理事务。再次,无因管理不限于单纯的管理行为,也包括为他人提供服务。(2)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无需表示,无因管理即可成立。(3)须无法律上的根据。即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一个要件。“违反本人意愿”的行为能否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应依本人可推知的意愿,一般应利于本人的利益,但若违反本人的意愿,是否可能构成无因管理笔者认为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成立无因管理。这种违反本人意思的无因管理上称为“不适法之无因管理”(参见张*浩主编《民法学原理》859页)其中又有管理结果利于本人和不利于本人两种情况,如甲外出嘱乙代管房屋,乙将房屋出租为甲赚收租金,乙的行为(出租房屋)虽不合甲之愿(仅为代管),但管理结果利于乙,可认定为
    2023-07-20
    190人看过
  • 什么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称为的无因管理之债
    一、什么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称为的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2.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3.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成立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二、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
    2023-09-12
    496人看过
  • 集体传销活动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集体传销活动罪的正确表述应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此罪的构成要素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非法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传销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立案追诉;2、而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2023-03-08
    222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为: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而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并且相关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主观方面须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对应的刑罚是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7-26
    120人看过
  • 区分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一、区分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一)客观要件。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或者将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处分财产的行为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抵押、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财产等。当债务人采取上述不正当或非法方式转移财产,导致债务人事实上的资不抵债,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二)主观要件。这是说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具有恶意,即明知行为有损于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仍然执意为之。这里,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也就是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自身无能力偿还债务,从而侵害债权人的权益但仍然实施该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恶意,即第三人在债务人以极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时,事实。上已经知道此转让行为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但还是坚持完成行为,
    2023-06-17
    378人看过
  •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容留卖淫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容留卖淫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为: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
    2023-07-26
    67人看过
  •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刑法非法持有弹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一、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告,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二、抢劫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抢劫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
    2023-06-23
    127人看过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1、该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指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2、该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如果犯罪者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挪用特定财物罪,是指违反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救灾等方面的资金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
    2023-07-27
    150人看过
  •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销售伪劣种子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有哪些?(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所谓假,是指农药、化肥、兽药的成份名称不符合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应当含有的成份名称,或用非农药、非兽药、非化肥冒充农药、兽药、化肥,或用此种农药、兽药、化肥代替另一种农药、兽药或化肥,以及其他应按假的来处理的农药、兽药和化肥,如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或者国务院农牧业行政管理机关明文规定禁止生产或销售的兽药等。2
    2023-08-12
    366人看过
  • 遗弃武器装备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武器装备的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因此,为了保证武器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军队通过制定、施行大量的、适用于各类、各种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规定,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武器装备管理使用制度。本罪侵犯的正是这一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违抗命令,是指下级部属违背上级首长的作战命令、指示。遗弃武器装备,不是指一般地将武器装备丢失,而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的义务,有能力承担保管武器装备的能力而拒不履行保管义务,侵犯国家对于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遗弃武器装备,既可以是作为犯罪,也可以是不作为犯罪,即行为人可能以不管不问的手段对武器装备不履行应
    2023-02-27
    13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一般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 广州贪污罪主观要件主观要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8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
    • 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3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 嘉峪关袭警罪主观要件就是主观要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或严重影响不能执行职务。
    •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体现为什么形式,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1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