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因管理要件之主观要件
《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条是关于无因管理的定义,要构成无因管理则主观上须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反之,客观上不具备此要件则不构成无因管理,例如,甲乙是养殖山羊的大户,有一天甲的山羊与乙的山羊一起走进了乙羊圈,乙以为是自己的则对其进行喂养,浑然不知甲的山羊,因此乙无主管管理他人事务之意。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
同时本条还规定了,要成为无因管理则必须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反之,如果存在相反的情形也不构成无因管理。例如,甲乙是山羊养殖大户,甲与山羊都是相同毛色,难以区分,一天在二人草原放羊之时,甲的一只羊把丙给顶受伤,甲见状把丙送乙,花去医疗费用5000RMB,因此甲也不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为管理他人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医生除外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除外。
本条规定了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管理人因为管理他人事务受到损失或者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受益人主张偿还,受益人应该偿还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遭受的损失。例如甲乙是山羊养殖大户,甲的山羊跑到了乙的羊群中,乙为了此支出了300元草料费用,因此乙可以有权向甲主张,同时甲也应该向偿还。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无因管理主观要件,即无因管理应该符合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反法律或者违背一般人观念。这里通常称之为强迫得利,甲在乙酒店吃饭,吃完饭后正准备开车离开,丙出来对甲说道,我刚刚把你车刷了,你应该给我50元洗车费用,这就是典型的强迫得利,因此甲可以不用支付。这里同时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探讨,甲丙之间没有形成意思表示,如果丙要形成服务合同则应该与甲合意才可以。因此利于看出丙的行为不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注意,无因管理不要求是法律行为或者事实行为,因此无因管理事实行为或者法律行为也可以构成无因管理)
二、无因管理较多地发生于
本人因其事务被管理人管理而获得利益的情况,而不当得利是受益人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获得利益,在该点上二者具有相似之处。从概念上来分析,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形: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即为本人受益的原因,而不当得利则为无因管理的结果,二者似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因为如此,曾一度认为,对于无因管理费用的偿还可直接规定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中。因为若当事人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未达成协议,则本人的受益即为无法律上的原因,管理费用即为受益人的受益范围,应对于管理人因管理行为支出费用而受到的不利进行补偿。如此,无因管理似无另行规定的必要。但经慎重考虑后发现,二者在内部是存在着质的区别的。如果将不当得利的概念扩展,勉强将无因管理归为不当得利的一类原因行为,那我们也只能说,不当得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无因管理。只有在存在“为他人管理事务的管理人”的情况下,二者才在部分范围内发生重合。在不当得利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情况下(如将他人的土地误认为是自己的土地而进行耕种),则“管理人”因缺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初衷而无适用无因管理的余地。
三、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吗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决定。法定之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包括合同之债。
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产生的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产生的债。
-
主观要件是什么?——关于无因管理要件的探讨
383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及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133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19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
300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观要件
415人看过
-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指什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484人看过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一般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
广州贪污罪主观要件主观要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8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
-
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3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
嘉峪关袭警罪主观要件就是主观要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或严重影响不能执行职务。
-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体现为什么形式,法律的规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1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