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中止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7:52:39 266 人看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一、提交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书需要哪些条件

提交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书需要的条件规定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

二、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时效相关文章
  • 中止工伤认定时间几天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就是因为某些原因工伤认定的时效暂时停止。一般来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等这些情况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一、工伤认定提交过期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未能申请工伤认定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非正当理由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过期,不得申请,但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二、劳动仲裁期限是多久啊在我国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三、过了做工伤认定时间怎么办?过了做工伤认定时间的,如果是因
    2023-02-06
    3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工伤认定中止条件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一、工伤鉴定的时间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索赔申请多久立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
    2023-03-18
    21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间存在中止中断吗
    公司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在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期限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报案时间,工伤认定30天以内要进行报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2023-02-19
    2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案件能否适用时效中止期限
    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用于时效中止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属于用人单位原因,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等情形,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多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申请时间期限也就是工伤认定的期限,因为工伤认定是赔偿的必备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
    2023-03-24
    4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需要中止工伤认定
    1.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3-04-17
    329人看过
  • 那些情况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一、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罢工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应注意的是,若虽有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但该事由并不因此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即未造成权利人不能起诉或请求的
    2023-02-10
    218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中止情况怎么认定
    一、犯罪预备的中止情况怎么认定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一)时间性:发生在犯罪过程中1.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在实行阶段,既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尚未终了时,也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已经终了后,结果出现前。注意: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2.犯罪不能呈现终局性形态。一旦不能出现预备、未遂、既遂,便不可能出现中止。(二)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关键区分。(三)客观性:要有中止行为犯罪中止分为两种:1.行为未实行终了,自动放弃。此时中止行为表现为自动放弃,要求行为人必须真实彻底的放弃犯罪,而非暂时停顿。注意: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成立中止。2.行为实行终了,有效防止结果发生
    2023-04-25
    397人看过
  • 海口市工伤认定情况如何,未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12。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受伤,旅客轮渡、火车事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因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核实住院急救的。被用人单位安排在依法宣告为疫区的场所工作,并感染疫病的。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和工作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前款第三、第四种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
    2023-05-02
    287人看过
  •  分析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时效中止情况
    国家赔偿时效中断是指在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赔偿请求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事由消除后,赔偿请求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使请求人能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请求时效只规定了中断这一情形,对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没有规定,因此不能适用这两种时效制度。国家赔偿时效中断是指,在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赔偿请求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事由消除后,赔偿请求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的法律制度。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使请求人能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请求时效只规定了中断这一情形,对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没有规定,因而不能适用这两种时效制度。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制 度 是 什 么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
    2023-09-03
    13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中断是否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1、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
    2023-02-24
    25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仲裁时效能否中断,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工伤认定仲裁时效能否中断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断的,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从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例如职工对
    2023-06-17
    231人看过
  • 简述怎样确定工伤认定时效的起止时间
    工伤认定时效的起止时间的计算: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2、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多长时间工伤认定申请的有效时间是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
    2023-07-26
    9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的程序,终止工伤认定的情形:(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三)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工伤认定延期的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
    2023-06-22
    49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职工的工伤情况?
    职工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
    2023-07-05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 更多>

    #工伤认定时效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什么情况下是中断时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规定是哪些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1)《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85条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为伤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 (3)《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 2022年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当今社会,出现意外伤害的案件时常发生,对于劳动者来说,一旦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关乎切身的问题。那么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易树钊律师解析。
    • 哪些情形的工伤认定中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中止、中断被允许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8
      1、申请工伤认定时效需要在30日内提出申请,并且认定的过程可以主关提出中止或者中断的要求。 2、《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