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诉讼案件,如何确定公司的诉讼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21:50 369 人看过

公司诉讼主体的确定:

I。股东权利确认纠纷中当事人的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东权利纠纷的,以股东与公司为诉讼主体,即:,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当将争议双方列为诉讼标的。必要时,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者股份的,可以将公司列为参与诉讼的一方,公司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的,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请求交付股权的诉讼,或者代表转让人强制决定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时间或者其他条件,股东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股份有限公司以当年利润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对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和数额作出决议的,以股权转让人为被告,受让人为第三人,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公司未及时变更股东名册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股东可以向被告提起侵权诉讼,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向公司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人有协助义务而转让人没有协助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将转让人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防对表决权的有效性产生争议,公司为被告,其他利害关系人为第三人,股东可以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3.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股东大会或者不按时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列为被告,请求确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列为公司被告。4、股东出资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2、股东实物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值,公司可以将设立时的股东和其他股东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照出资合同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经理和其他共同侵权人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承担责任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或不成立,其他股东已足额出资的,可以以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对债权人的债务。有权向未缴足出资的股东追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或者被撤销发行股份的批准的,已缴纳出资的认股人可以以发起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出资和利息。(5)股东知情权诉讼主体的确定,股利分配请求权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7.股东、董事损害公司权益的诉讼主体的确定

股东、董事、经理等侵占公司印章和财务账簿的,公司可以要求被告返还,并赔偿给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盗用公司公章,经董事长签名起诉的,除董事长被股东大会免职外,不予受理。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公司可以以董事、经理为被告,要求其停止侵权、支付所得或者赔偿损失。8、股东代表诉讼主体的确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为公司现任股东,被告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交易关系人有不当行为的。此外,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

9.公司解散请求权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2)公司债权人认为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公司尚未注销的,将公司和清算义务人列为被告;如果公司被撤销,相关清算人应被列为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公司股东大会召集权纠纷案件之诉讼主体?
    股东大会召集权纠纷之诉是当有权召集股东大会的主体怠于行使权利,或适格股东或监事会提议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遭到有权召集股东大会的主体拒绝时,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公司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的诉讼。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规定了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这一二级案由,对此类纠纷的立案受理予以认可。关于原告的确定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加以确定。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权纠纷诉讼中,根据新《公司法》第40条之规定,原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首先,对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召集发生纠纷的,公司的任何股东、董事、监事均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其次,对临时股东会召集发生纠纷的,提起诉讼的股东应当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要求,即代表1/10以上表决权,提起诉讼的董事应当达到董事会人数的1/3以上,对于监事则没有人数上的限制。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权纠纷诉讼中,根据新《公司法》第101条、第102条之规定,原告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公诉案件如何发起诉讼?
    这段内容讲述了法院在审理起诉书时应根据起诉书中是否有犯罪事实来决定是否进行审判,并确定合议庭成员和通知有关方面。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根据起诉书中是否有犯罪事实来决定是否进行审判。同时,法院还需确定合议庭成员和通知有关方面,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透明。1.法院在审查起诉书后,若起诉书中明确指出有犯罪事实,则应决定进行审判;2.一旦决定开庭审判,应确定合议庭的成员,并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3.确定开庭日期后,需通知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 起 诉 流 程 : 公 诉 案 件 审 理 步 骤公诉案件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公诉机关需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进行庭前准备。庭前准备主要包括熟悉案情、制作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等。起诉后,法院将安排庭审,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并进行辩论。随后,法院将作出判决,并告
    2023-09-02
    410人看过
  •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的法院管辖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
    2023-06-22
    299人看过
  • 公司营业执照过期是否诉讼主体
    营业执照,是由企业法人申请,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规定企业的性质、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项目及允许生产经营的时间规定的法律文书。企业法人只能在营业执照规定的性质、范围、项目、时间内实施生产经营,营业执照规定的期限届满,企业法人应依法办理企业法人注销手续,否则工商行政机关会以企业法人行政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过期,因其债权责任引发的纠纷,该企业法人可否作为诉讼主体,应依下列两种情形分别确定: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虽然工商行政部门未吊销其营业执照,但已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具有独立的财产、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视为已丧失法人资格,其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也依法转移致企业法人清算组或者清算责任人,清算组或者清算责任人以其清算财产承担其民事责任。二、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期限已届满,还未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法人注销手续,但是,该企业法人仍具有独立
    2023-06-09
    429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中当事人主体地位的确定
    《公司法》规定,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是股东因其股权受到其他股东侵害或者其他法律原因请求解散公司的实质性权利。因此,股东有权作为原告起诉公司解散。需要注意的是,为防止部分股东随意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或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法律对股东申请公司司法解散的资格作了必要的限制。即所持股份数额的限制: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与其他国家公司法不同的是,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持股时间进行限制,解散诉讼的被告是公司还是侵犯其权利的股东?对此有很多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侵权股东应当是被告。究其原因,是股东操纵公司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故应以其为被告。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司应当是被告,因为股东起诉虽然与其他股东存在直接利益冲突,但侵害股东的行为是以公司名义作出的,如果股东起诉胜诉,法律后果仍由公司承担,故公司应为被告。第三种观点认为,侵害股东权益的公
    2023-05-07
    152人看过
  • 公司案件诉讼的流程
    (一)诉前准备1、诉状和证据:一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材料,搜集材料时要分析这些材料在法律上对自己是否有利。如果无法辨别的,可以请律师代理选择。有了证据之后,需要拟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请专业律师代书。2、诉讼费:法院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争议标的额来计算的,争议的标的越大,诉讼费越高。3、请律师。(二)案件在法院的流程准备好诉前准备后,可以到法院去起诉。1、起诉:起诉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的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会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进入下一步了。2、举证: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会发《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定举证期限。所有的证据材料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给法院。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
    2023-03-29
    283人看过
  •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诉讼主体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当事人,这些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审判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这两种当事人经常交织在一起,给法院正确审理案件带来了麻烦和困难,因此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正确确定诉讼主体就成为首要的任务。民事诉讼中止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
    2023-08-18
    413人看过
  • 在借名买房诉讼中,如何确保司法公正?
    借名买房若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名买房,在诉讼时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实际买受人名下,但不能直接进行确权,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要求确认其权属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北京高院在《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京高法发[2014]489号)第十条中即规定:“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
    2023-07-10
    381人看过
  • 继承的诉讼主体和诉讼费如何确定
    作为律师为了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委托人,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其提出两个建议:1、只起诉其中几个最对立的继承人作被告,目的有两个:其一,继承纠纷毕竟是家庭内部纠纷,均有血缘亲属关系,如果树敌太多(在老百姓的观念里,成为被告就是原告对自己的公然挑战),在诉讼中自己会很被动;其二,以更多的人为被告无疑要提供更多人的详细地址信息、联系方式,而查找这些人的信息对委托人来说并非易事。2、只要求七分之一的份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少交诉讼费用。从法律上讲,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只能主张遗产中的按份平均份额,所以主张全部份额也是不合适的,也不会得到支持,只能多交诉讼费用。无奈这两个建议都没有被法院立案厅认可。上述两个建议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一、关于诉讼主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6-11
    36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公司解散诉讼中的适格被告
    一、如何确定公司解散诉讼中的适格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公司解散要满足的条件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
    2023-07-20
    388人看过
  • 诉讼中公司注销赔偿如何主张
    具体方法是:一、公司注销,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股东违法清算注销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024-04-12
    318人看过
  • 公司如何确定其诉讼代表人?
    一般情况下,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具推定效力,即在无相反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情况下,默认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但如果股东会决议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这时应以股东会决议为准。一、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除非原法定代表人就是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是:原来的股东全体开会通过并形成决议,法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签字生效。受让人原来不是股东就不能参加会议,也无权签字。二、更换法人逃避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企业通常以其财产来承担债务。如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了变更的,那么并不会影响债务的清偿。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债权人利益,或者确实存在着出资不实等情况的。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把原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被执行人。三、公司变更法人麻烦吗这个需要看公司所在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准备好
    2023-03-23
    238人看过
  • 分公司如何承担责任,分公司在案件纠纷中的诉讼地位
    对涉及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承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对于分公司已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况,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其权利义务应由其开办、设立的总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担。此时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分公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的,应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因为这类分支机构一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很强,而总公司往往设在外地,在分公司有偿付能力情况下仍以总公司为被告,既不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不便于法院审判。三,对于分公司存续但其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偿付能力的情况,原告可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共同被告或只以总公司为被告。由于分公司经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后,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有相对独立性,有一定的民事责任承担能力。人民法院应查明事实,判决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即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由总公司承担。《
    2024-04-26
    115人看过
  • 如何查公司是否有诉讼案件
    1.如果该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负有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的。可以在网上检索该上市公司的年度或季度公告以及临时公告。从其公告中便可得知该公司是否有重大诉讼。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则比较难以从公开渠道查询。不过可以去工商局调相关的材料,2.如果是重大诉讼,会有些冻结或者保证在某些重大资产上的,这些工商都哥会有登记备案的。如果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无诉讼证明,以厘清法律责任,对于提供不实的无诉讼证明,需承担法律责任。重大诉讼事项是指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的刑事起诉。一、被起诉对公司有什么影响起诉公司会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起诉的原因不同会有所不同,一般是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或者是查封。严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或者是冻结公司的资金。例如劳动仲裁输了的话,公司要支付赔偿金等,并且有可能记入公司诚信档案,公
    2023-02-21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分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1
      分公司的诉讼地位被定义为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并由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诉讼。分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公司为被执行人,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公司其他分公司的财产。
    • 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强制解散诉讼中,如何确定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主体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司法强制解散诉讼是指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该制度规定于公司法第183条。 1、司法强制解散诉讼的原告 以人合为基础而构成的有限公司,如股东意见不合或某种利益发生冲突,在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或无法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解散的情况下,拥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行使司
    • 诉讼主体与案件结果如何确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要正确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应根据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实际承包经营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诉讼主体,户内由二个以上自然人组成,“户”即为诉讼主体,户主为代表人。虽以个人名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但是。承包户只有自然人一人的情况,实际经营是由家庭经营,或生产经营收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应认定“户”为诉讼主体,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者即为诉讼主体。以户为名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根据现
    • 如何确定公司注销是否是诉讼主体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公司注销后,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作为被告承诺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2、企业未经清算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中承诺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清算主体或承诺偿还债务的人,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也可以要求共同被告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
    • 公司合并分立后发生的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企业法人如何进行诉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的,其在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如何《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1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借用业务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