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能不能被强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3:47 146 人看过

1、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城管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的专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行政执法中跨地区、跨领导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体系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洁勤政建设。承办市政府、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城管能否强拆?

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权来源于其法定的行政职能范围和上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它只享有以下两项权利:

1“强拆权”:对不符合市容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可以强拆;

2“处罚权”:对“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城市交通的建筑物”,只能行使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没有违法建筑的“识别权”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城市区划中违法建筑的识别权和处罚权主体,即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包括临时性)的,应当经市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临时建筑的,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在我国,“拆迁”又称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指为公共需要,强制拆除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公共目的。其实质是国有土地所有人对土地用途的调整,也可以理解为国家利用公权力对私权进行限制,城市规划、公共工程建设等公共行政措施应当实行。“拆迁”是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措施之一,即强制拆迁措施。实践中,一般由地方政府主导,通过一系列行政部门来完成,多以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的形式进行。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清楚。有的地方甚至用拆迁来代替拆迁,以实现一些人的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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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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