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陪护人员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报酬。
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二、陪护人员报酬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水平,比照同类情况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工伤陪床人员工资待遇的相关内容规定。
-
在职工伤陪护人员相关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217人看过
-
苏州市人社局工伤待遇规定相关都有哪些内容
306人看过
-
实习生工资待遇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217人看过
-
陪产假有没有工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91人看过
-
丧假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
160人看过
-
工伤待遇和员工工资相同吗
224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在职工伤陪护人员的相关待遇是怎么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1、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
2020工伤陪护人员工资待遇?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护理费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相关工伤待遇补差的内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就相关工伤待遇补差的内容问题的解释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
-
四川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2关于四川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 符合调整待遇对象52967人(含供养亲属),月人均增加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7.75元,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11.12元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9213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调整后供养亲属(配偶)月人均抚恤金1192.55元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其他)7092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调整后供养亲属(其他)
-
公务员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公务员工伤退休工资待遇的规定,公务员工伤,退休后赔偿方式是: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