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使用权属于共有物分割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32:16 412 人看过

一、要求使用权属于共有物分割吗

如果是使用权的房子,那应该是没有产权的,也就是说你们只有房子的房屋使用权,而没有转让,出售,赠予等权利。房子产权并不在你们手里,而是在物业或房管所,房管局等地。使用权的房子也不能上市交易。楼主看一下,你的房子到底是产权证还是租赁证或是使用证。

如果确定是使用权,没有产权的话,应该无法做分割才对。

二、离婚共有两个孩子怎么判决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三、土地确权增加共有人吗

向居住权登记机构登记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直接前往房产局查询即可。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共有物分割纠纷报警有用吗?
    共有物分割纠纷报警是否有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是民事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公安机关不会受理,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纠纷涉及到诈骗的等刑事因素,则是刑事案件,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受理。共有物分割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
    2023-08-04
    333人看过
  • 专利使用权属于物权还是债权
    专利使用权是债权。专利权被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通过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方案,所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合同的债权。一、如何判定专利侵权行为的成立?若该侵权行为满足以下条件,则认定构成专利侵权行为:1、形式要件: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实施行为必度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问销售、进口侵犯涉案专答利的侵权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2、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如果涉嫌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包括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所保护的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认为涉案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二、专利侵权赔偿怎么算1、通过侵权人获利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
    2023-02-23
    116人看过
  • 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是否属于分割
    一、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是否属于分割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只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划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谁的。如果两人离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约定每个人有一半份额,则每个人拥有50%的权利,不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二、房屋按份共有是什么意思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
    2023-06-08
    370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
    2023-04-25
    75人看过
  • 用益物权属于物权吗,有什么规定
    一、用益物权属于物权吗,有什么规定用益物权属于物权,有法律规定是权利人对物权享有因处分而获取利益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的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采矿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是对所有物的利用。从物权的分类来看,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对应,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是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即为了追求物的使用价值而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与此相应,用益物权的内容也主要是行使使用、收益的权能。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用益物权
    2023-05-06
    213人看过
  • 析产诉讼是分割共有物而不是分割所有权吗
    析产诉讼是分割共有物,而不是分割所有权,这是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表明的。一、析产纠纷的调解方法有哪些调委会在调解分家析产纠纷时应按照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1、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时,只能分割家庭成员间共有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对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3.分家析产优先照顾鳏寡孤独人、丧失劳动能力人和未成年人,并落实赡养、抚养费用,安排好他们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生活。4.对共有物的分割不得损害物的经济价值。共有财产是可分物在分割后无损于物的使用价值的,可以进行实物分割;不可分割的物,共有人中有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对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如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的,可把共有物作价出售由共有人分割价金。5.没有分配的遗产,只能属于
    2023-02-17
    345人看过
  • 怎么区分以下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他物权
    他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享有他人所有目标物的限定在某个特定方面或某个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所有权设定的债权形成的,是根据所有权能力与所有者分离产生的。由于非所有者对物品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土地使用权是他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物权还是占有权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有土地使用权就有对土地的占有权。在我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
    2023-08-06
    277人看过
  • 恢复原状属于物权请求权吗
    在现代意义上,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物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一项专门的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独立请求权制度。它的特点在于,原则上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如果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或妨害的情况下,行使物权的请求权,只须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或妨害其物权的行为,便可以要求相对人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由于这些特点,使物权的请求权能够有效地保护物权。物权请求权的行使方式如下:(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专门国家机关提出请求,即为物权确认请求权。(二)排除妨害请求权。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不法站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三)消除危险请求权。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
    2023-08-16
    412人看过
  •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需要分割吗?
    1、不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不需要分割,离婚时仅分割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常见的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包括(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后,在婚姻关系期间,极有可能会积累一些共同财产,但并非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诸如一方因
    2023-03-11
    2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有哪些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包括:1.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
    2023-06-26
    336人看过
  •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物上请求权吗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一、散布他人的隐私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隐私权受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内容如下: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款、十日以下拘留。《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一千一百八
    2023-02-04
    339人看过
  •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吗?
    一、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吗?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
    2023-06-01
    43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独立物权吗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独立物权吗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独立物权。独立物权指不用从属于其他权利就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需要从属于其他物权才能存在。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
    2023-06-05
    59人看过
  • 共有房屋属于共有财产还能要求赔偿吗
    对共有房产擅自处分的,可以依法请求对方赔偿。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一般认定为无效,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认定为有效。虽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一、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属于犯罪吗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后果有哪些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后果有:一般情况下,该处分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处分行为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该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进行赔偿。三、老公给小三的钱怎么起诉这钱如果是夫妻共同
    2023-03-12
    25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使用权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要是离婚能分割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5
      在《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此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购置,继承、受赠、兴建的房屋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下列房产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1)一方婚前个
    • 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是形成诉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3
      共有物分割请求权不是形成诉权,是单纯形成权。单纯形成权是指一旦某个共有人享有分割请求权,即可请求分割共有物,无须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形成诉权必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关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是形成诉权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2022年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有物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4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以下条件之一,是可以分割的: (1)共有人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此时除非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否则不能请求分割共有物; (2)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并且该共有是按份共有,则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3)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并且该共有是共同共有,则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
    • 共有物的分割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如何行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共有物的分割的方式即共有物的分割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实物分割如果共有物为可分物,分割后无损于财产的价值,这时可以按各共有人的份额对实物进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其应有部分。(二)变价分割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即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如一幅古画、一头牛,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的份额取得共有物的价款。(三)
    • 安置房是否属于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非所有人对物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土地使用权是他物权。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三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