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劳动关系纠纷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6:53:26 458 人看过

一、承包人所雇用的劳动者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在合法的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具有经营自主权,该权利包括有权决定是否雇用他人以及雇用何人。《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判断劳动关系的依据是用工事实。因为承包人具有经营自主权,所以承包人与所雇劳动者之间是独立的用工关系,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并无用工事实,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基于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以其名义从事经营并从中获利的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包人须作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该劳动者原来就是发包人单位的职工,那么,在发包人未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该劳动者依然与发包人建立劳动关系。该劳动者从属于承包人劳动,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如此,发包人与承包人成为劳动者的共同雇主,发生劳动争议的,可比照劳务派遣规定执行。

二、发包单位与承包人是否为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根据承包人是否发包单位的职工,有两个规定。

其一,《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92]27号)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残亡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宪法和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其中,关于伤残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不具有合法性。”

其二,《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1号)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订立了经济承包合同,若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从其约定;若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则由其本人承担自己的工伤待遇。”

判断劳动关系,在于用工事实。合法的承包关系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承包人原系发包人单位职工,则这种承包行为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方式,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但是,这种劳动关系是虚的劳动关系,其“实”在于承包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其并不受发包人的劳动管理和纪律约束,承包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自主劳动,而非为发包人劳动,彼此之间并不具有人格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无论承包人身份如何,发包人无须对承包人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但是,如果发包人以职工名义为承包人参保的,作为社会保险行政关系当事人,应承担相应义务。双方就责任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单位承包经营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
    一、单位承包经营劳动关系的认定(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劳动关系认定必当考虑的要素包括主体资格、从属性以及工作内容,并且以客观存在的用工事实为审查路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关系是以用工事实为基础或本质特征的法律关系,用工事实的体现和内涵即《通知》第一条关于主体资格、从属性、工作内容的诠释。(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及举证
    2023-04-29
    30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引发劳动纠纷
    这是一起解除劳动关系引发劳动纠纷的案件,公司一直不给当事人办理社会保险。陶红(化名)讲述了她遭遇的劳动纠纷过程:从07年至今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单位与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时只有一份,签订后我自己手上没有保留合同,另外公司3年来一直没有给我交保险,经过我的交涉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如果我主动辞职,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保险还有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专家解答:关于以上案件一、关于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023-08-17
    306人看过
  • 个人承包或外包地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个人承包劳动关系:1、在合法的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具有经营自主权,该权利包括有权决定是否雇用他人以及雇用何人。《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判断劳动关系的依据是用工事实。因为承包人具有经营自主权,所以承包人与所雇劳动者之间是独立的用工关系,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并无用工事实,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基于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以其名义从事经营并从中获利的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包人须作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2、如果该劳动者原来就是发包人单位的职工,那么,在发包人未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该劳动者依然与发包人建立劳动关系。该劳动者从属于承包人劳动,是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方面来分析:(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
    2023-07-20
    59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包括哪些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包括以下几点:1、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3、因除名、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应对策略包括哪些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
    2023-08-08
    119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没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劳动纠纷中没有劳动关系怎么办?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证明还有其他方式。(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2023-04-15
    479人看过
  • 诉讼和劳动纠纷仲裁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诉讼和劳动纠纷仲裁之间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其他。一、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吗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但拖欠员工工资的属于劳动纠纷,不归警察管。因此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纠纷申诉期是多长时间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其起诉的时效规定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纠纷调解后找哪个单
    2023-06-19
    364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的事实劳动关系
    (2006)奉民一(民)初字第21**号案件事实:2003年8月,甲经人介绍到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平时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做饭,签署相关信件,有时也为该公司送货,直至2006年3月初。期间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该公司也从未支付甲工资。2006年3月28日,甲向奉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2003年8月1日至2006年3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被裁决不予支持,遂向法院诉讼。2006年10月法院做出判决部分支持了张先生诉请。。调查经过:接受甲方委托后律师分别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供货单位及销售单位、邮政局、工商局等单位调查取证,取得了张先生曾经使用的名片、送货单、产品说明书、定做合同等重要资料。经过调查确定了案件事实,并将有关调查证据向审理机关提供。审理结果:审理过程中乙方认可甲长期在他们单位,但不认可他是劳动关系,认为甲只是到公司玩玩;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是劳动关
    2023-04-22
    15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劳务纠纷的关系有哪些?
    1、劳务分包的概念在法律层面,劳务分包一词最先由建设部87号令提出,2001年颁布的建设部87号令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设置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从行业法规角度提出建筑劳务分包的概念。为劳务分包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确认了劳务分包的法律地位,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工程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劳务分包合同不属违法转包的法律性质。自2005年7月开始,建设部将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作为建筑业市场管理的重点之一,制定了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目标,强化劳务分包企业承揽项目劳务分包作
    2023-03-01
    47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关系不合格劳动关系都有哪些
    不合格主体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及政府部门等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一、个体工商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个体户招用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可以代签吗?劳动合同是委托别人签的无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三、《华莱士劳动合同书》臫頭是
    2023-06-25
    373人看过
  • 商场承包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如何区分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商场承包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区别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发包方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在本案中,劳动者举证证明酒店制定的各项劳动视章制度
    2023-02-17
    227人看过
  • 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劳动纠纷
    一、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均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劳动纠纷的重要因素。2、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确立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2023-04-28
    105人看过
  • 怎么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纠纷处理机构有哪些
    一、怎么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
    2023-03-24
    463人看过
  • 个人承包的侵权责任关系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个人承包的侵权责任关系发生纠纷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规定是什么?(理论上两者有差别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而劳务关系强调“只提供劳动力”,但实践中常将两者做为同一概念。)(一)概念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
    2023-03-23
    184人看过
  • 解决劳动关系产权纠纷
    1、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2、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职工在没有取得产权前,和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丧失了以优惠价格购买公房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售房协议,在履行中因购买方丧失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而失效。售房单位有权收回房屋。一、哪些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1、违规联合开发建房:联建各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按规定履行合同,造成纠纷,出现了前期手续不齐问题。而且联建各单位在房屋出售时,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而是互相推诿,致使购房人虽多方奔走仍解决不了问题。2、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售房:这些单位多是“某某建房办公室”或“某某建设指挥部”,他们建设和售房往往是短期和临时行为
    2023-03-11
    42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中可以有哪些劳动纠纷行为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劳动纠纷时劳动关系有哪些解决方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5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
    • 劳动关系争议与劳动纠纷是否有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
      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筏畅摧堆诋瞪搓缺掸画未签订劳动合同; 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但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为其支付劳动报酬(或是继续实际使用劳动者和为其继续实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实际为或继续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实际领取或继续领取劳动报
    • 个人在劳动关系中要承担哪些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个人在劳务关系中要负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
    • 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你们到工厂工作,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单位给你们发放工资,和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是劳动关系的本质所在;而承包关系双方没有领导关系,而是互相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是协作的关系。你们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们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