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赔偿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1:30:52 375 人看过

1、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主要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商铺的停产停业损失,在补偿决定作出前,要求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对于补偿方式,可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一种是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人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被拆迁人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这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

农村征地安置方式

1、农业生产安置

国家建设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的,如果集体经济组织内还有尚未发包的土地,如农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地、其他承包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的土地调整给被征地农民耕种,或者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这种安置方式有以下几个条件:被征地范围属于城市规划区以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多余的土地或者具备通过开发整理荒地、未利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条件。

2、重新择业安置

即由市县政府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使其具备进行再就业的能力,有条件的应当在培训之后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如果用地单位需要招聘职工的,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3、入股分红安置

这种方式是指出社会保障外,为失地农民建立稳定、持续的收益,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下降,批准被征地农民对一些长期稳定的用地项目予以入股并享受分红的安置方式,具体表现为:1、被征地农民放弃领取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或政府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到用地项目之中;或者若用地项目使用土地为建设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入股的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将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创办企业。

4、异地移民安置

这是指因国家大型工程征地导致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全部被征收需要撤销该集体经济组织建制的或土地征收后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5、留地安置

留地安置是指征收集体土地时为保障被征农民的长远生计,由政府将因征收而转为国有的土地,留取一定的比例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于经营的安置方式。留地安置应当符合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并结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留地安置方式。留地安置是首先由浙江实施的一种创新安置方式,单纯的货币补偿无法保障被征地农的长远生计,而入股分红、重新择业安置等方式需要一定的条件,不一定能够落实,而由政府规定将适当比例的征收土地留给被征地农民则可以较好解决这一问题,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安置的国有土地创办企业或进行其他经营行为保障其相应的经济收入、解决就业问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补偿案例
    杨瑞芬诉株洲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一)基本案情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株房拆迁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杨瑞芬的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许可期内未能拆迁。201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启动神农大道建设项目。2010年7月25日,株洲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2011年7月14日,株洲市规划局颁发了株规用[2011]006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杨瑞芬的房屋位于泰山路与规划的神农大道交汇处,占地面积418㎡,建筑面积582.12㎡,房屋地面高于神农大道地面10余米,部分房屋在神农大道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2011年7月1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经论证公布了《神农大道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2011年9月15日,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C级。2011年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并作出了
    2023-04-13
    314人看过
  • 仪征拆迁补偿方案
    房地产估价
    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依据,以被拆迁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证书)和合法建房手续为准。无合法依据的,由拆迁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会同城管、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被拆迁人已取得合法建房手续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已建新房部分,由拆迁人依据评估结果给予补偿。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以选择货币补偿为主,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1、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货币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装修和附属物补偿;2、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的差价。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
    2023-03-04
    185人看过
  • 议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2023-07-03
    42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一期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征地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然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一、商服用地房屋拆迁怎样补偿商服用地房屋拆迁补偿,通常如下:一般可获得商业用地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相应的搬迁安置补偿。其中商业屋的补偿,可以根据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作出的评估结论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二、强制拆迁后如何补偿司法强拆后要提高房屋拆迁补偿的,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被拆迁人要收集房屋价值的证据、房屋征收部门补偿不合理的证据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建议委托
    2023-03-19
    109人看过
  • 征地拆迁怎么赔偿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一、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
    2023-03-15
    461人看过
  •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
    2023-04-15
    24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国土厅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
    •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15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五)房屋、
    • 拆迁赔偿拆迁法征地补偿征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地流程是: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 大连地方征地拆迁如何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03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批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12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被征收人在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一定要在公告期满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如果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