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处理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8:24:52 342 人看过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提出。审判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的情况,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可以合并审理。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

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

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叶____,女,1981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

住址:____市____巷20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____、蔡____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叶____

申请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请法院驳回原告无理诉讼的要求
    一、驳回起诉请求的条件是什么?驳回起诉请求的条件有: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二
    2023-03-12
    2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否增加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的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原告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都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如果原告起诉之初,仅提出了要求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可否在法庭辨论终结前,一并要求解决与之相关的民事争议、增加诉讼请求呢?现在从《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都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一般都予驳回,不予审理,告之法人人民法院·张雨明孙慧咏
    2023-06-06
    449人看过
  • 处理原始凭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二、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三、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四、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五、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2023-06-01
    281人看过
  • 处理原始凭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二、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三、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四、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五、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2023-06-01
    244人看过
  • 被告要求增加被告需原告同意吗
    追加被告,不一定必须经过原告同意,绝大多数是被告申请,法院就直接追加的被告参加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2023-06-14
    288人看过
  • 原告撤回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规定,实践中,法官的具体做法不一:有要求原告从起诉书中划掉该被告,有要求书记员将此情形记入笔录,有在判决书中处理此程序问题。笔者认为以上做法欠妥,法院是否准许原告对部分被告撤回起诉,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作出准许或者不准许的裁定。1、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被告与原告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2、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普通共同诉讼基于数人数诉的相互独立性,原告可以选择数人数诉的独立或者合并,符合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3、法院应视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情况,分别对待(1)在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中,法院应不准许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因为,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是原告基于与被告之间的
    2023-02-09
    18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因伤害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通常由肇事者或保险公司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属,以弥补其因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包括... 更多>

    •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7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提出。审判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的情况,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可以合并审理。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
    •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民诉意见156: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
    • 诉讼离婚请求赔偿时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26
      既然请求离婚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那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情况: 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3、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
    • 民事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会不会受理,而而增加诉讼请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3
      在民事二审中,也可增加诉讼请求,但不一定能受理。对于增加部分,法院审查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也不会判决,会告知另行起诉。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意见》第184条及186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审查
    • 原告增加了上诉请求被告法院改变诉讼请求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5
      二审法院应该按照上诉人变更后的上诉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审理案件;如果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