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认定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3:40:20 490 人看过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认定争议.今年35岁的王军(化名)家住济源市,2003年12月来到郑州,受聘于河南省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2004年7月5日发生的一场交通事故,搅乱了王军的正常生活。

7月5日,星期一,早晨匆匆起床后,王军便从济源驾驶两轮摩托车赶往郑州。谁也不会料到,在行驶至位于温县境内的获轵线76公里处时,王军的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军右股骨骨折、右小腿皮肤脱套伤。

王军认为,从济源回郑州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应符合有关工伤的规定,因为自己家住济源市,双休日回济源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2005年6月27日,王军以在赶往郑州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为由,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即向监理公司发出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

监理公司

非上下班途中受伤不构成工伤

接到协助调查通知书后,监理公司认为,依王军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监理公司提供了公司管理制度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证言,以证明王军受聘时在郑州有住所,2004年7月2日未请假擅自离岗。

监理公司认为,王军未经单位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属于因私外出,而非工作原因。另外,监理公司为王军在郑州安排了住所。同时,从济源市到郑州并非其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从安全角度考虑,没有人会骑摩托车从距离郑州大约160公里之遥的济源市到郑州上班。因此,王军并非在上下班途中受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其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

2005年10月22日,根据有关工伤规定,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王军所受事故伤害构成工伤。监理公司不服,随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后作出决定,维持了这一工伤认定。

法庭辩论

事故地点成争论焦点

监理公司仍然不服,以王军并非在上下班途中所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王军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为由,于2006年3月29日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局2005年10月22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庭审中,被告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辩称,王军系监理公司的职工,职务是司机,2004年7月5日发生事故时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监理公司认为事故地点应在郑州市区内,缺乏法律依据,且目前国家、省、市对劳动者上下班的地域没有规定。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监理公司认为王军发生事故时并不是为了来上班,没有提供相关证据。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监理公司的起诉请求没有根据。

监理公司诉称,王军系公司2003年12月聘用的临时司机,受聘时住所地为郑州市。公司的司机根据工作安排随时出车,不存在双休日,有事须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才能离开,而王军2004年7月2日未经批准擅离岗位。2004年7月5日,其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温县出事,自述是来公司上班不符合情理,从制度要求和情理上,其星期天就应坐班车回郑州,从安全角度讲也没有人会骑摩托车从济源到郑州上班。所以,王军依法不构成工伤,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王军说,监理公司说他受聘时住所地在郑州市是无中生有,说他本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也不符合事实。“2004年7月2日是星期五,我回济源时已经告知了监理公司总经理。况且,在2004年7月5日发生交通事故后,监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还到温县医院看望我,从未通知过解聘我。”王军认为,2004年7月5日他从济源回郑州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符合国家工伤认定的有关规定。

王军还向法庭提供了通话单及证人吴某出庭所作的陈述等证据。

法院判决

维持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

2006年7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及第十九条的规定,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告2005年10月22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诉讼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对此判决,监理公司表示提出上诉。

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王军作为监理公司聘用的司机双方劳动关系客观存在,王军以其是在从济源住所地回郑州的上班途中受到了机动车事故伤害向被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王军发生事故的地点客观上确属从济源到郑州的途中,监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王军事故发生时不是为回郑州上班,故被告作出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监理公司所称王军擅自离岗、在郑州有居住场所、骑摩托车上班不符合情理等理由因与争议事实没有直接联系,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点评

任立栋(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用人单位只要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职工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就只能作出对职工一方有利的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认劳动者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因工造成。工伤认定的结果,直接影响职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目前,工伤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对工伤职工的劳动保护有所加强,使这部行政法规与之前的相关规定有所区别。1996年10月1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则对工伤认定条件放宽,这也与现代用工制度的灵活、职工跨地域从事工作比较常见有关系。根据工伤认定原则及举证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职工不是在上班途中,就只能作出对职工一方有利的认定结论。因此,用人单位所称的该职工之前是否擅自离岗、在单位住所地城市是否有居住场所以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是否符合情理等均与工伤认定的规定没有必然关联性。所以,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劳动保障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不同声音

宋钊(河南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于如何理解和界定“上下班途中”有讨论的必要。

随着对劳动者保护力度的加大,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面临的风险也被纳入工伤保护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充分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但由于“上下班途中”过于笼统,目前导致实践中不易界定,因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的纠纷已经越来越多。因此,对于如何理解和界定“上下班途中”实有讨论的必要,对上下班路线的理解,应当坚持合理性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7日 2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四层含义:①“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②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③此种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既包括公路、城市街道、也包括胡同(里巷)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④事实依据是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情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
    2023-04-26
    3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引起工伤怎样认定
    (一)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三)受理部门: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四)提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
    2023-03-17
    4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及赔偿标准
    如果遇到相关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可以找我们的交通事故律师进行免费咨询。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一)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三)受理部门: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四)提供材料:1、《工
    2023-04-07
    57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事后伤情加重引发赔偿争议
    以为是简单电瓶车与电瓶车之间的碰擦事故,受害者以为休息几天就无大碍,不料伤情不见好转反而扩大,受害者的损失如何赔偿?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官裁定,肇事者只承担四分之一的责任,赔偿26000余元。王某与李某原均就职于句容市某电子公司。2014年2月的一天早上,王某晚班下班后便驾驶电动车准备回家,当行至公司门口时,与对向交会行驶的李某(前往该公司上早班)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随即,李某家人便将王某送往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后王某在家休养。几天后,王某回公司上班一天后,其腿部又出现红肿不适之症。后王某便又在家休息,期间,李某母亲用艾草熏蒸的方法以帮助王某恢复伤情。过了一段时间后,王某又到公司上班一天。因伤情不见好转,王某随后前往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被诊断为:左侧股骨下段、胫骨上段、腓骨上段骨挫伤;左膝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左膝前交叉韧带、内外侧副韧带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及软组织水肿
    2023-04-23
    407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 认定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成都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3-04
    1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规定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机动车司机岗位上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工伤;二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引起工伤。根据以往的规定,这种工伤事故应先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处理,然后再按工伤保险的规定采取补差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新的工伤保险法规对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赔付没有涉及,对原先的规定也没有明令废止。因此,原先的规定与新法规不抵触,应继续执行,直至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再按新的规定执行。
    2023-04-22
    240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怎样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3
      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无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4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员工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怎么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2
      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无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怎么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无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无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