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婚前财产所购房屋的分割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33:55 436 人看过

婚前财产如果是房子的话,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婚前房产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婚前财产主要是指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财产属于该方所有,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这项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要分割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前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常见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男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女方姓名: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并生有1名婚生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
    2023-05-05
    444人看过
  • 如何应对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的反悔问题?
    离婚协议房产分割,反悔的话,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离婚协议房产分割反悔的,请求撤销其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按照法律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只有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反悔的,没有这些情形的,即使反悔,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的。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离婚协议反悔怎么办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
    2023-07-01
    312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婚前购房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离婚后归谁婚前买房,若认定登记一方名下,并由其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离婚后归产权登记一方。如果婚后共同付的房款,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
    2023-07-02
    329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相关问题
    离婚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夫妻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同时按竞价的房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最后,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3-06-11
    196人看过
  • 时效问题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影响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有效期: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或者认为分割不平均,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必须要弄清楚该生效时间。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
    2023-07-06
    450人看过
  • 房屋财产的分割协议等于离婚吗?
    一、关于房屋财产的分割协议等于离婚吗?财产分割协议不等于离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应当包含自愿解除离婚关系/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内容.且应当经民政局备案,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婚姻关系才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后,离婚双方可
    2024-01-22
    256人看过
  •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对于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诉讼涉及该房产分割的,影响分割有以下因素: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双方出资的比列、双方是否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等。如果在同居期间购买,法院基本上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分割时一般为均分。如产权登记簿上有明确各自所占份额,一般根据该份额分割;如登记在一方名下,有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及共同还贷,可根据该出资比例分割。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在婚前当事人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双方均应为房产的权利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2023-08-14
    119人看过
  • 婚前购房婚后房屋所有权问题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归一方个人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且支付首期房款,至于婚后是否存在共同还款行为;产权证是否系婚后得到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影响。婚后存在共同还款行为的,属于只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情况。婚前买房婚后才拿到房产证算婚前财产吗如果满足四个条件,即便是婚后才办下房产证,仍然可以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1.在购房阶段,以个人名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2;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且在银行贷款;3;婚后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4;以个人婚前财产偿还房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
    2023-07-04
    370人看过
  • 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财产分割问题
    应注意下列问题:1.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2.协议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3.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慎重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离婚应要注意什么心的远离,自然导致手的分开。面对分手,更多的夫妻选择的是平平静静的离开。如不是被逼无奈,没有多少人愿意对薄公堂。毕竟涉及到双方的隐私,谁愿意闹的沸沸扬扬、世人皆知呢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
    2023-07-22
    27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的答辩状
    民事离婚财产分割答辩状格式如下:民事答辩状答辩人: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发生离婚纠纷,特别答辩如下:...(答辩状正文)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民事答辩状是指民事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对原告和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进行答复和辩驳的法律文书。提交答辩书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被告或者被上诉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答辩文本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反驳和辩解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辩请求,要求法院依法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常见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2023-08-18
    185人看过
  • 婚前财产离婚分割问题解决方法
    婚前财产离婚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进行分割:1、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无约定的,双方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应当直接归一方所有;2、双方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的,应当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日前取得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2023-07-02
    162人看过
  • 浅析离婚财产中贷款房产分割问题
    离婚是在配偶生存期间,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离婚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关系上,最重要的就是婚姻期间财产的确定和分割问题,其中对于按揭房产的权属确认与分割是近几年来比较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实践中,对于以按揭方式贷款买房的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分为以下:(1)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支付部分房款,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2)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支付部分房款,婚后房屋登记于该方,取得房产证书,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3)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债务,离婚时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4)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婚后取得房产证书,离婚时另一方证明其在婚前向购房人出资。对以上四种情况,总体可以归纳为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问题,本
    2023-04-26
    311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履行问题以及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办理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履行问题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履行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依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之后不履行房产分割协议的,守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对此,如果法院查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对守约方的主张予以支持。二、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办理离婚房产分割,归一方所有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效力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效
    2023-06-27
    347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以及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主要是: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二、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协议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如下: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但是应当依法保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2023-06-28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婚前财产
    相关咨询
    • 跟前夫协议离婚的问题,离婚财产分割请求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15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
    • 离婚协议中, 经济适用房房产的分割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9
      经济适用房的分割补偿问题: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
    •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容易出现的问题(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2
      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 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内财产协议中的分割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07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只要这些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自愿签署的,那么这些协议就是具有合法有效性的。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依据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条款,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进行划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些约定必须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