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劳动者待岗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5:40:43 236 人看过

2010年8月,汪先生就职某软件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其担任部门经理。2016年3月,公司因内部调整合并,通知免去汪先生部门经理的职务,并于2016年4月以组织机构调整后已无岗位安排为由,向汪先生送达了《待岗通知书》。后经双方多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果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起汪先生待岗,工资由原来的月薪8000元降至1950元。汪先生问,单位未经他的同意擅自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汪先生所在部门因用人单位的调整而发生合并,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与汪先生协商,变更新的工作岗位,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现公司在与汪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做出待岗决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该行为侵犯了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劳动权。为此公司应当撤销待岗通知书,另行为汪先生安排其他工作,并补发其待岗期间的工资差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者旷工违纪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跟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会构成违法解除。结合您的情况,公司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公司辞退您所依据的员工手册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对此,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1、公司的员工手册的内容、制定程序是否合法;2、员工手册是否向员工出示过;3、如果是在员工入职后新制定的手册,是否有员工的认可(一般要有员工签字)。只有在符合了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此员工手册对员工才具有约束力,公司据此作出的决定才有效。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并公布了员工手册,则公司辞退您的行为就是非法的。因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旷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也要看具体情况,看员工是否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案例咨询:我于2012年11月20日张某向公司申请6天的事假,由于此时公司业务繁忙,经理没有批准我的请假
    2023-06-14
    2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当前实际用工过程中,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的现象比较常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协商变更和法定变更的情形。用人单位对于职工的工作岗位安排有一定的自主权,《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如何处理患病职工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林某作为驾驶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身患高血压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考虑到安全生产及林某健康因素,与其沟通并提供岗位调整方案,并没有违反诚信原则。劳动者对此有异议的,应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可消极对抗,私自缺勤,否则可能承担因自身无故缺勤而导致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说明,避免发生纠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
    2023-06-13
    403人看过
  • 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劳动者退职金待遇
    原告冯某被告某学校案由退职金待遇纠纷1984年9月,原告冯某被市劳动局通过市教育局安排在被告某学校工作,其性质为计划内合同工。至1992年退职前,冯某先后在该校校办厂、保卫科、收发室工作。在此期间,冯某均是由该校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及调整工资。1992年11月,冯某办理退职手续时,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性质审批其退职待遇,被告也按事业性质标准向其发放退职工资。1995年1月,被告以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大幅度提升,学校难以负担为由,向市劳动局提出对冯某作出“从1995年1月1日后按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对待”的申请,劳动局予以批准。冯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市劳动局认为审批意见不妥,于2002年12月通知被告撤销了该审批意见。但被告未按市劳动局通知精神恢复冯某事业性退职待遇,也未向其补发退职金(即养老金)的差额。冯某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恢复其事业性退职待遇,补发其退职金差额。仲裁
    2023-04-22
    38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是否必须经劳动者同意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由此看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或者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变更,此变更无需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职位的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呢?这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举证。所以单位在调整员工岗位之前应当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免日后在仲裁或者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2024-01-24
    184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
    2023-07-07
    78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方式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
    2023-03-22
    254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应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行为
    一、劳动者如何应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行为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岗、降薪。对于单位的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二、单位调岗降薪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2.申请事项;3.事实和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三、单位调岗降薪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起诉中应写明原告和被
    2023-12-29
    1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约定用人单位可调整劳动者职、岗、薪的内容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可调整劳动者职、岗、薪的内容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调岗调薪达成一致就行。理解:一、用人单位可调整劳动者职、岗、薪的内容(一)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职、岗、薪,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正常的管理机制。在总结八十年代我国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92年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令第103号)。其中,第18条对企业享有的人事管理自主权作了如下规定:企业“对被解聘或者未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安排其他工作,包括到工人岗位上工作。企业可以从优秀工人中选拔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就明确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可以调整员工的职务和岗位。该《条例》第19条对企业享有的分配自主权作了如下规定:“企业有权制定
    2022-11-17
    360人看过
  • 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通常包括工种、工作岗位等等。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工作内容对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求也是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其工作强度不同,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不同。正因为上述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后,要求双方坚持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合作履行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未经受聘劳动者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无需变更,由于客观情形的变更,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
    2023-06-14
    21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争议的方法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仲裁是次选方式,诉讼是最后手段。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他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首先,他们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他们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无法解决问题,他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结束后,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哪些方式来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意见。调解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争议发生
    2023-12-25
    241人看过
  • 单位能否单方调动员工岗位
    单位能不能单方调动员工岗位企业依法享有一定程度的用人自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条款,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下来的,任何一方都无权随意变动。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变动员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其实质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用人单位除因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以及第40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里的协商一致,既可以是在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事先约定企业有权调动员工工作岗位,也可以临时
    2023-06-14
    4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我国劳动法中独有的概念。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中,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也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单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有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基于这类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实质,将其内部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以上用人单位的用工都适用《劳动合同法》。需要说明
    2023-06-09
    419人看过
  • 劳动者被无故调岗法院判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是不能滥用管理权。昨天,记者从苏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用人单位某光电公司无故调整劳动者岗位,且不组织培训、不保障工资待遇,最终被法院判决支付经济赔偿金1.2万余元。据了解,李某在某光电公司担任模具课副工程师。2012年10月30日,公司发出内部人员借调通知,将其借调到其他部门。但李某对借调事项存有异议,未至新岗位报到。同年11月21日,公司向李某发出督导通知书,要求李某至新岗位报道,李某仍然未按要求报道。次日,公司以李某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对其发出解雇通知书。随后,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支持李某的请求,裁决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2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法院。法院一审认为,光电公司应当对调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李某调岗后所需要的工作技能发生了一定改变,李某主动提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合
    2023-06-09
    1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能在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
    一、劳动合同是否能在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变更有没有补偿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
    2023-08-27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单方调动岗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2
      若职工遇到企业擅自调岗的情况,那么职工提出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 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合法吗?用人单位调岗是否合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这个不合理。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时,必须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还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调岗的理由往往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3
      不可以。岗位变更属于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双方要协商一致。
    • 劳动者不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调岗位来调岗位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者不辞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
    • 待岗是属于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方式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待岗,顾名思义,就是指员工在保持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用人单位暂时不安排工作岗位,员工等待安排的情况。待岗不属于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方式,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对富余职工实行的安置形式。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