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挪用资金罪的本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21:13:58 465 人看过

一、解读挪用资金罪的本质

挪用资金罪的本质: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成立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最低几年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最低为十年。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挪用资金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此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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