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登记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8:23:32 390 人看过

农村房屋登记原则是:进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将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使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在农村房屋登记过程中,各个部门须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农村房屋登记机关需将房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条件、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内容进行公示。

农村房屋登记要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房屋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1.“一户一宅”,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为本村村民;3.具有宅基地合法权属(有宅基地证、县政府批准文件、1991年前后农村宅基地大发证时的权籍档案资料);4.依法取得继承权的,被继承的宅基地有合法权属来源的;5.户口迁出,原属自己合法取得的农村房屋宅基地;6.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符合土地规划,经大多数村民同意并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建房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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