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6:02:46 397 人看过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划拨房子拆了怎么补偿

划拨土地房子拆迁的补偿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门面房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土地使用权收回该如何做补偿

根据法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对于房屋征收应当给予哪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房屋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以下几点:被征收房屋价值得相应赔偿;因为征收房屋从而导致的临时安置、搬迁的补偿;因为征收房屋从而引起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一些奖励以及补助的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些奖励。二、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怎么赔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是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针对非住宅类房屋,即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按各省市的标准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
    2023-06-20
    493人看过
  • 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的权限包括哪些
    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具体的审判权限为:(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3)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审批与农用地转用审批为两个各不相同但又存在一定联系的程序。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若经省
    2023-04-13
    162人看过
  • 征收人对于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有哪些方面?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强制搬迁”有规定:应先予以被征收人补偿对于政府征收房屋过程中,最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强制拆迁”问题,29日正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予以了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补偿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搬迁,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实施强制搬迁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
    2023-07-12
    330人看过
  • 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律师补充: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
    2023-05-06
    481人看过
  • 承包地被征收应该怎样给予补偿?
    征收承包地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及时足额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是: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三、公路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2023-02-15
    453人看过
  • 国家征地补偿给予哪些补偿政策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块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业用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和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
    2023-08-08
    132人看过
  • 新拆迁法对被拆迁人给予哪些补偿
    问:我家住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最近接到有关部门通知,我的住所将被列为拆迁范围,这样对我们全家人来说,食、住、行都要进行重新调整,生活节奏将发生变化。据说,北京市出台了新的拆迁法,因此我很想了解,我做为被拆迁人将可以得到哪些补偿?答:《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于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就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对原《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补充规定》作出了实质性调整,一是不再按户籍人口考虑调整,二是将以居住面积补偿改为按建筑面积补偿,更加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三是由过去主要采用房屋补偿改为现在主要以货币补偿,以适应住房改革的需要。具体到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地
    2023-04-22
    467人看过
  • 征收征用应当如何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原则是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收土地而降低。征收土地后通过补偿和采取各项安置措施,要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征地前的生活水平。如果达不到,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提高补偿标准。(二)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原来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标准补偿,原来是林地的按林地补偿,等等。(三)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四)依据前述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高补偿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五)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指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应当给予的补偿。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土地管理
    2023-06-17
    150人看过
  •  政府对违法建筑实行征用时是否给予补偿?
    在政府对非法建筑进行拆除时,当事人往往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因为这些建筑违反了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停止建设或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政府可以强制拆除,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政府对非法建筑进行拆除时,没有为当事人提供任何赔偿。由于这些建筑违反了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停止建设或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政府可以强制拆除,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政 府 强 制 拆 除 违 法 建 筑 是 否 需 要 赔 偿 ?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到行政强制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赔偿权利。因此,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情形之一的,受害人
    2023-09-13
    393人看过
  • 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的说明
    永宁区滨江社区(一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发〔2012〕687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永宁区滨江社区(一地块)公租房项目。二是征地地点位于永宁区蒲庙镇。三是村(组)征地面积和征地面积0.7535公顷,包括南宁市永宁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永宁区蒲庙镇梁村布金坡第二村组、梁村李坎坡第三村组。(1)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8]15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通知》执行《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时,按照《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通知》(农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计算单位:公顷,万元/
    2023-05-31
    274人看过
  • 廉租房装修后被收回,政府是否给予补偿?
    廉租房装修好了被政府收回没有补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廉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廉租对象分配到廉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如廉租对象根据生活需要确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廉租房产权单位同意方可进行。退出廉租房时,个人装修部分不作任何补偿,且廉租对象不得因此损毁个人装修部分。发生哪些情况会被收回廉租房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依法追缴其非法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享受申请保障房资格;拒不退出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二)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三)改变廉租住房房屋用途的;(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
    2023-07-04
    311人看过
  • 征收人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情况下作出的,对被拆迁人而言,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4
    107人看过
  • 政府征收企业工人有什么补偿
    公司被政府征收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试用期内因病假被辞退有赔偿吗试用期因病假被辞退,除过失性辞退情形外,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因病假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40和41条内容是什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
    2023-06-25
    451人看过
  • 被征收的车毁损需要给予补偿吗
    被征收的车毁损的需要给予补偿。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当因为各种需要国家向个人、组织征收动产或不动产后,有义务将其完整的还给被征用组织或者个人,征用后有损毁灭失的,也应该予以补偿。一、土地补偿标准是按什么分征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二、国家征收土地的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没有规定具体金额,只有标准,标准如下:1、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
    2023-06-2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房屋征收决定的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有什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
    •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6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装修费、征收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等费用。
    • 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有哪些政策法规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因房屋征收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有补偿要求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8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由什么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