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虽然在客观方面也可以采取秘密窃取的形式,在主观上一般也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但是,它与盗窃罪的界限是清楚的: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有形财物;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无形的特定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2.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界限两罪的界限在一般情况下是明晰的,但当某项商业秘密同时又是国家秘密时,两罪的犯罪对象发生竞合,当行为人均以窃取、探刺或者收买的方法获得商业秘密时,两罪的行为方式也发生竞合。因此,两罪有法规竞合关系。根据法规竞合的一般处理原则即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以商业秘密罪论处。但当侵犯商业秘密(同时也为国家秘密)的行为并未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时,应如何定性,往往难以决断。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结果犯,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显然该行为不能适用本条。那么该行为是否涉及到第219条与第282条(即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竞合问题呢?本人持否定的观点,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法规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的规定,但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个法条。由于该行为没有发生重大损失,不符合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也就谈不上选择适用第219条的问题,没有法规竞合关系。该行为如何处理?本人认为,应直接根据刑法第282条之规定处理。因为商业秘密既然同时又是国家秘密,其侵犯的客体不仅仅在知识产权,同时还包括了对国家保密制度的破坏。另外,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勿需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该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282条之规定。
3.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专利罪的界限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专利罪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后者侵犯的对象是专利。专利与技术秘密不同。专利是以牺牲技术的秘密性为代价,向社会公开自己的专有技术,换取国家对该技术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的严格保护,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享有独立使用权。而技术秘密则主要通过权利人自身的保密措施,来实现技术垄断,其代价是高风险的,一旦泄密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
343人看过
-
李*和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
419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几年
229人看过
-
职工跳槽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339人看过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199人看过
-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197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商务秘密罪本质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有什么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
-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是怎样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7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获得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一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31《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