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3:00:33 146 人看过

二者的区别: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买卖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公益性、公正赠与外,当事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法定撤销、因穷困撤销赠与。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赠与财物若已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成立但财物未交付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二、房屋赠与赠与合同的效力和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是指出现了法定撤销的情形后,享有撤销权的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而撤销赠与合同。

三、赠与合同到底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条规定使赠与合同带有实践合同的性质,即一般的赠与合同在未交付标的物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此时赠与合同对受赠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区别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意义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合同标的不同,而且履行方式不同,具体而言即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的法律关系不同。因此对于二者的规制和处理,应该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甄别。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否为聘用合同二者是并列关系。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二、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标的内容。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本
    2023-03-04
    246人看过
  • 赠与合同买卖合同区别有哪些,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吗
    赠与合同买卖合同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签订主体,另外一个是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属于无偿合同,买卖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约定定金,合同除了必备条款,其他内容都是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赠与合同买卖合同区别两者区别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赠与合同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2023-06-05
    82人看过
  • 区分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关键点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区别:1、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本质是以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2、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均签订、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生效,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2023-07-18
    66人看过
  • 捐赠于赠与合同区别
    赠与与赠予含义相同。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两者的区别如下: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一、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可以要回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
    2023-03-13
    103人看过
  • 如何区别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和出卖人之间的合同,居间合同是买受人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2023-03-01
    435人看过
  • 购买房屋的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何区别?
    不一样。购房认购书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一、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1、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不一样。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而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
    2023-07-15
    402人看过
  • 判决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一、判决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具有既判力、拘束力、执行力。既判力是指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调解书一经宣判和送达,就发生确定力。拘束力是指对于当事人而言,应当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调解确定的义务,受其拘束。执行力是指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和调解,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二、赠与合同的性质(一)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二)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
    2023-04-12
    45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协议有哪些区别
    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在于:1、当事人人数不同,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前者居间合同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力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
    2023-07-26
    489人看过
  • 房屋赠与与赠与合同处理问题
    首先要看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成立。所以,赠与是否成立和生效,主要取决于主体的资格,客体是否合格,赠与的形式,方式是否合法。比如赠与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处分财产。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管理和处分财产的能力,不能成为赠与主体。第二,要看合同成立时是否有撤销权。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随意撤销赠与,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物已经实际交付。如有法律规定的原因,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有争议,应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可以从否成立、赠与是否履行、赠与是否可撤销、受赠人是否履行约定义务等方面进行法律判断。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找出纠纷的症结,本着以和为贵、公平合理的原则,努力寻找解决方案。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房屋赠与合同可以这样写:1、赠与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受赠人的身份信息,包括
    2023-08-08
    4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加工定作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接受承揽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人。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有时,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揽人负责部分辅助材料。其特点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揽人收取的报酬基本为加工费。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一、承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
    2023-03-15
    388人看过
  • 附条件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目的性赠与合同区别。主要是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受赠方必须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如果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请求撤销赠与。目的性赠与的受赠方行为不存在给付一定义务,在受赠方做出不接受行为时,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履行,而只能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三)附义务赠与合同与附期限赠与合同区别: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
    2023-03-05
    373人看过
  • 合同买卖与诈骗罪的区别
    1、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2、在犯罪客观方面:诈骗罪主要表现在行为人采取欺骗的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诈骗罪的手段多种多样,不限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而合同诈骗罪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3、在定罪量刑方面:诈骗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3-13
    353人看过
  • 房产买卖与赠与税率区别
    一、房产买卖与赠与税率区别1、赠与房产出售的费用有:是及附加税为5.5%,房屋产权满两年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房屋差额的20%,直系赠与的房产按照1%收取,受赠的是按照20%收取;契税是根据购房的面积分为1%~3%;土地金只有房改房需要征收,土地税是住宅的房屋免征,不是住宅的收取1%。2、普通的房产出售的费用是:个人所得税、土地税、税这三项费用。房屋产权满五年出售的可以不用免除税,满五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根据房屋的面积收取缴纳比例,比例是1%至3%之间。3、相比较之下,赠与房产的费用要比普通房产征收的要求多,且个人所得税与营业税的收取比例要比普通房产的多一些,其他的费用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出入。二、房产买卖需要手续1、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2、制定合同。3、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
    2023-06-07
    230人看过
  •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的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视为无效。3、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4、单位违反规定购房机
    2023-02-13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如何区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1、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讲的是等价有偿。 2、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中,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外,受赠人是不需要支付对价或履行一定义务的,是无偿的。
    • 单方解除合同的赠与房屋买卖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
    •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2
      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而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即买卖双方),自然,不同合同之间当事人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就不同了,具体可以参考相关资料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投融资方面的信息,推荐上投融界这个平台,个人感觉还不错,信息较为丰富。
    • 房产继承,买卖,赠与,房屋赠送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继承与赠与的区别如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
    • 赠与房屋,赠与人可否同时进行赠与房屋买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5
      房屋赠与后再次买卖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受赠人获到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经过中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法花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量交纳个人所得税。”计量方法: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花费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