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如何实现物上代位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8:55:04 486 人看过

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作推定全损索赔之前必须提交的文件,被保险人不向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对受损的保险标的只能按部分损失处理。委付通知通常采用书面的形式。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由于保险标的的不可分性,委付也具有不可分性,所以被保险人请求委付的应是保险标的的全部。如果仅委付保险标的的部分,而其余部分不委付,则容易产生纠纷。但如果保险标的是由独立可分的部分组成,其中只有一部分发生委付原因,可以就该部分保险标的请求委付。委付不得附有条件。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的委付通知,必须经保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因为委付不仅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同时也将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义务一起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人代位权的意义

保险法上保险人代位权的法理,是在不当得利禁止原则或曰损失补偿原则之下,达成以下三个目的,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第一,维持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使第三人不会因保险人的赔偿而免除民法上的法律责任;第二,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义务,使保险人不因被保险人可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免除或减少其保险赔偿义务;第三,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使被保险人不得因同时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而获得双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除本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外,保险标的发生全损,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但是,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对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第二百四十九条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怎样实现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一、代位权的行使需要什么条件呢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代位权行驶的条件法律上对于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有四个,即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且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还必须因
    2023-06-24
    270人看过
  • 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如何实现
    继子女实现代位继承权如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如何实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
    2022-07-09
    258人看过
  • 如何取得债权的物上代位权
    一、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保险人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来取得的。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推定全损赔偿,并以明确方式表示将其标的所有权全部转移给保险人的行为。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海上保险独有的一种处理保险标的损失的手段。二、委付的条件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委付必须以推定全损为条件,因为委付包含着全额赔偿和转移保险标的一切权利义务两重内容,所以要求必须是在推定全损时才能适用。2、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被保险人要进行委付必须提出委付申请。按照国际海上保险惯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保险人或其授权的经纪人提出。而在我国海上保险实践中,委付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出。我国《海商法》第249条第1款规定:“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
    2023-06-01
    32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能实现债权吗
    债权人代位权本来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立,但是对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实现还是要具体来看:(一)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代位权行使后,次债务人还债,财产数额足以还清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得以实现。但是如果债权实现后还有财产剩余,那么剩余财产应当归还债务人。(二)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不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意思就是说债权人替债务人追讨回的欠款经过偿还后,还有一部分欠款没有收回,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没有得到完全实现。因此债权人可以就剩下的部分债权继续向债务人进行主张。但是总的来说,债权人代位权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利的,能够实现债权人全部或者部分的债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一般是越过债务人,而向次债务人行使的,但实践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次债务人。针对不同的主体,债权人代位权所产生的效力肯定不同。浅谈债权人
    2023-08-17
    334人看过
  • 如何使用人身保险的代位权
    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具有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且具人典型的人身性质,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享有代位追偿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一、什么情况下,自然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
    2023-03-09
    287人看过
  • 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物上代位权的含义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
    2023-02-22
    481人看过
  • 保险人一般通过什么取得物上代位权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有:(一)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二)物上代位权的取得。1,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2、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4、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一、物上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一)物上代位权实际上所有权转移的一项权利,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了被保险人之后,取得所赔偿的标的物上的所有的权利与义务,物上代位权就是标的物的所有者发生了变化。1、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2、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3、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
    2023-02-14
    476人看过
  • 担保物权所有权如何实现债权
    一、担保物权所有权如何实现债权担保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可以用来实现债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债权设定担保能否减少风险给债权设定担保,能够减少风险。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如果发生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等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就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三、什么是债权担保(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
    2023-06-15
    279人看过
  • 抵押人死亡后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一、抵押人死亡后如何实现担保物权抵押人死亡,但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的死亡而一并消亡,既然抵押权仍然存在,抵押权人就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二、担保物权有哪些担保特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折叠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
    2023-06-08
    387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的别申请人如何写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xxxx。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xxxxx。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事实与理由:****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
    2023-04-30
    66人看过
  • 如何实现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参与权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责任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各自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往往是被保险人的权利得到更多的关注,而保险人的权利则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如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参与权。2005年10月24日,崔某驾车在宣武区与前车追尾后,宣武交警支队认定崔某负全部责任。双方经简易程序达成协议,崔某一次性支付赔偿金300元。随后,崔某向某财险公司东城支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仅同意赔偿崔某车辆损失,对已赔偿的300元拒绝赔付。法院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称,崔某应在被追尾的车辆修理前与保险公司检验、协商,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但崔某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和勘验。本案中保险公司主张拒赔的基础就是参与权。责任保险具有补偿性,原则上这种保险不要求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之前支付保险金。中国保监会在《关于索赔期限有关问题的
    2023-04-23
    252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如何的
    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变形物请求权之上新成立的一种债权质权,该质权的次序与原来的抵押权的次序相同,此为质权说。债权质权说还可以细分为法定债权质权说与默示债权质权说。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无论解读为原抵押权的延长,还是新成立的质权,均不是问题的实质。在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一种担保物权的共识之下,重要的是确定一个符合担保物权标的物的基本特征,并便于该权利实现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标的物。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情形多种多样,抵押物灭失、毁损所产生的替代物可能是金钱(如赔偿金、保险金),亦可能是其他形态的物。综上所述,在抵押担保的时候,抵押
    2024-01-16
    445人看过
  • 能否提供关于债权人如何实现代位权的建议?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2、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延迟;3、必须保全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
    2023-07-04
    159人看过
  •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是什么
    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②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③委付不得附有条件。④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一、保险合同生效可以理赔吗保险合同生效后,属于保险责任的,会理赔。《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
    2023-03-27
    22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物上代位权如何实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物上代位权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4)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 如何在担保物权代位权上代位?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31
      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权的行使,是需要在满足法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行使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提供担保人的担保物灭失、毁损而得到赔偿或补偿时,此时担保物权人可就相关的补偿金、保险等物的代替物行使相应的权利。
    • 如何实现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履行的代位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8
      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意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2、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但是如次债务人不同意直接清偿,由此发生纠
    • 债权人与债权人如何实现法律上的代位求偿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7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辟谣】 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真相:是的 解析: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因
    • 保险人物上代位权是怎么取得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
      保险人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来取得的。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推定全损赔偿,并以明确方式表示将其标的所有权全部转移给保险人的行为。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海上保险独有的一种处理保险标的损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