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中止审查后如何处理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7 16:24:14 483 人看过

一、检察院中止审查后如何处理案件

检察院中止审查后处理案件的方法是:

需要等待中止事由消灭,比如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的,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等其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后继续审查。案件相关连的,等另一案审结后继续审查,等等。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一)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监督的;

(二)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三)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四)其他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

中止审查的,应当制作《中止审查决定书》,并发送当事人。中止审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审查。

二、检察院中止审查是好是坏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检察院中止审查是出现了一定的情况,不能说是好还是坏。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三、检察院终止审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结审查:

1.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或者已经纠正违法行为的;

2.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申请人在与其他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声明放弃申请监督权利,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4.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申请,且没有发现其他应当监督的违法情形的;

5.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申请,且没有发现其他应当监督的违法情形的;

6.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7.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经审查不需要采取监督措施的;

8.其它。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七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院审查案件需多久结案
    检察院的审查结案期限一般为一到一个半月。但是,这个时候本案并没有到最后阶段。检察院要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期大致还需要两个月,然后才会出来判决结果。《刑诉法》规定的办理期限:【检察阶段】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法院审判阶段】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1、犯罪事实、情节是台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
    2023-03-30
    476人看过
  • 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案卷审查后怎样处理
    1、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接收的案卷材料审查后,作出以下处理:(1)认为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立即将案卷材料和案件受理登记表移送办案部门办理。(2)经审查,认为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及时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送相关材料。对于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重新装订后移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一、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
    2023-03-03
    174人看过
  • 案件交由检察院审查后多久才会移送法院审理
    一、案件交由检察院审查后多久才会移送法院审理检察院审理完案件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内移交法院。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条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是: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其
    2023-10-17
    174人看过
  • 检察院在起诉阶段如何审查案件材料?
    案件在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的,可以查阅材料。刑事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开始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要查阅案件材料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可以查阅。如果在检察院起诉阶段家属可以看卷吗除了辩护人以外的,都不可以看。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2.刑事案件分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三个阶段,上面这个法条特指第二个阶段及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的卷宗查阅复制权;3.不让辩护人以外的人查看、复制卷宗,是为了不影响刑事程序的正常进行。如有些被告人家属查阅卷宗后会想办法作伪证、打击报复证人等;4.辩护人在复制卷宗后
    2023-07-11
    126人看过
  • 案件中止后如何再次审理
    1、中止审理后如何审理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恢复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2)一方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表人;(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六)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中止诉讼的事由消除后,应当在审判期间恢复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长期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暂停审理:(一)被告人病情严重,不能出庭的;(二)被告人逃逸的;(三)自诉人病情严重,不能出庭的,(四)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的。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试验暂停期不包括在试验期内。刑事案件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在足以影响审理的情况下,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影响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再进行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
    2023-05-07
    171人看过
  • 检察院阐明中止审查的真正意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检察院想要中止审查起诉的,应该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情况。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审查起诉脱逃中止审查吗?不会中止审查;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修改前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查。新刑诉法施行后取消了中止审查制度,司法解释主要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做出的规定。解释总结了各地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解释首先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未能依法办结的,应当根据刑事
    2023-07-06
    38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是否需要退回侦查,还要检察院对案卷审查后才能决定。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不需要退回补充侦查。辩护人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院移送法院会怎样可能会被起诉判刑。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3-07-15
    73人看过
  • 检察院行政监督案件如何处理
    一、检察院行政监督案件如何处理检察院对行政监督案件的处理方式:1.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实行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2.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加强智慧借助,对于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可以向专家咨询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全面审查,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如何处理治安拘留行政诉讼案件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撤销或者变更
    2024-02-07
    148人看过
  • 轻伤一级案件,检察院如何处理?
    被人打伤造成轻伤一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1、一般来说,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向检察院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检察院不支付国家赔偿如何处理?应该凭赔偿决定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不支付的话,如果赔偿机关是法院,你可以向人大或上级法院反映;如果赔偿机关是行政机关,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检察院不起诉国家赔偿是有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
    2023-07-06
    319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怎样审查证据
    一、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怎样审查证据1、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二、审查起诉的程序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5、承办人审查后,
    2023-05-06
    209人看过
  • 审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刑事案件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
    2023-07-22
    355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怎么处理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应当要求其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2)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五条二、勘验检查有哪些种类1、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犯罪现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2、物证检验。物证检验是指对在侦查活动中收集到的物品或者痕迹进行检查、验证,以确定该物证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活动。检验物证,必须认真、细致。需要经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应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检验物证,应制作检验笔录,参加检验的人员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3、
    2023-06-17
    194人看过
  • 开庭审理二审公诉案件何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
    一、开庭审理二审公诉案件何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1、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进行案卷查阅。自通知后的第二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六条。二、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应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
    2023-06-19
    277人看过
  • 检查院审理案件流程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4、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因素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
    2023-03-24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强制逮捕,检察院中止审查,会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2
      检察院中止审查后,通常需要等待中止原因消除。比如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在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后继续审查。与此案有关的,等待另一案审结后继续审查,等等。
    • 检察院投诉:中止审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2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暂停审查。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可以暂停对潜逃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暂停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 检察院不予立案侦查的案件, 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建议及时向督察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
    • 逮捕后检察院如何审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7
      1、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 2、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检察院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为什么能中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0
      按照先刑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暂停审理,刑事案件结案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