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拆迁纠纷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04:41:03 138 人看过

一、怎么投诉拆迁纠纷诉讼?

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必须本人签字吗?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不是必须要本人签署

一般情形下,需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对于无法亲自签署的情形,那么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出具委托证明。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①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③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①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②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共几份?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是一式三份。拆迁方、被拆迁方两方及动迁主管机构各持一份。

(1)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中必须要有动迁当事人企业、名字、经办人员名字,协议书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应。

(2)拆除非房子出租,拆迁方与被拆迁户签订合同;动迁房子出租,拆迁方是与被拆迁户、房屋承租人签订合同。

2、农村征地补偿费协议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费协议需要三份。

在征地补偿费协议中,征地方一般是市县级土地的主管部门,被征收方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土地承包种有农作物的农户,所以协议的当事人就有两方,然后还需要提交给相关市县政府保存一份协议,所以通常情况下,征地补偿费协议需要三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拆迁诉讼怎么举报纠纷
    一、我国拆迁诉讼怎么举报纠纷?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二、拆迁补偿低拒绝签字后应该怎么办?1、拆迁补偿低拒绝签字后,可以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商补偿事宜。在发现房屋拆迁的合同里面,对于补偿的价格太低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拒绝签字的,一般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申请查看征地拆迁的公告,如果发现拆迁的条款中补偿太低,可以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商补偿事宜,但是现实生活中协商补偿很难达成。2、此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1)主动出击在征拆事件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自身实力偏弱等
    2024-01-09
    256人看过
  • 拆迁经济纠纷怎么收诉讼费
    一、拆迁经济纠纷怎么收诉讼费根据标的额按比例来计算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一)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二
    2024-01-18
    236人看过
  • 拆迁纠纷怎么解除诉讼关系?
    一、拆迁纠纷怎么解除诉讼关系?拆迁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除诉讼关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是什么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政诉讼的上述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要件: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
    2024-02-06
    94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当事人就拆迁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拆迁人以有关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拆迁许可)不合法等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对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应否予以准许?拆迁合同的订立本身是强制性的,拆迁许可证一旦颁发,被拆迁人处于一种不得不签订拆迁合同的境地。但是其前提在于拆迁人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在民事审判中,一般只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真伪进行审查,认为只要具备有效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就是合法的,并不涉及审查拆迁人获得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问题,更不涉及获得拆迁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即《拆迁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资料(主要指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的合法性问题。但拆迁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即通过否定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
    2023-06-05
    100人看过
  • 拆迁期间房屋纠纷怎么投诉改造?
    找相关部门投诉。(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
    2024-05-02
    285人看过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流程怎么走
    一、房屋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责。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和指导房地产拆迁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省、自治区一级指的是省、自治区建委或者建设厅。在城市(直辖市、市和建制镇)指的是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拆迁纠纷行政诉讼流程怎么走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
    2023-04-06
    295人看过
  • 拆迁补偿纠纷怎样诉讼官司?
    一、拆迁补偿纠纷怎样诉讼官司(一)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二)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三)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四)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五)开庭审理,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4-01-15
    134人看过
  • 拆迁纠纷解决后怎么办诉讼申诉流程
    一、拆迁纠纷解决后怎么办诉讼申诉流程拆迁纠纷解决后诉讼申诉流程是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二、民法典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多久民法典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9-22
    446人看过
  • 拆迁权益纠纷能否诉讼
    行政强制措施
    一、拆迁权益纠纷能否诉讼拆迁权益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
    2023-04-15
    74人看过
  • 纠纷拆迁如何诉讼解决
    法律综合知识
    一、纠纷拆迁如何诉讼解决拆迁纠纷如提起行政诉讼,一般的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起诉状副本;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人民法院会立案;3.缴纳案件受理费;4.人民法院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材料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6.与诉
    2023-06-28
    166人看过
  • 房屋纠纷,网上投诉强拆怎么投诉的?
    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登录12389网络平台举报,或者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实施强拆的部门如下:(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一、自己的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在征收法或土地法、规划法
    2023-06-24
    108人看过
  • 拆迁的房产纠纷怎么投诉征收单位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上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一、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1、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2、行政
    2023-02-24
    420人看过
  • 拆迁纠纷在诉讼期间拆迁停止吗?
    一、拆迁纠纷在诉讼期间拆迁停止吗?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一方面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则体现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城市的规划建设、城区改造以及拆迁工作本身的顺利进行的立法精神。二、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强制拆除房屋?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在诉讼期间给当事人提供了周转用房,不停止拆迁决定的执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提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
    2024-01-19
    440人看过
  • 拆迁什么时候提起诉讼纠纷?
    一、拆迁什么时候提起诉讼纠纷?1、拆迁纠纷一旦发生就可以提出诉讼请求。若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会在纠纷发生后三年内提出诉讼请求。如果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则会在六个月内起诉。2、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不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哪个比较多?1、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可能前者多,也有可能后者多。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
    2024-02-08
    3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城中村拆迁纠纷怎么投诉拆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7
      城中村拆迁纠纷可以向当地的行政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来投诉拆迁,即发生拆迁纠纷之后,首先被拆迁的相对人可以向实施拆迁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对行政复议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期间房屋纠纷怎么投诉纠纷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可以向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征地主管单位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投诉,不过,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前提条件是房屋纠纷和拆迁行为有关,如果不是对房屋的拆迁行为有争议,而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处理。
    • 拆迁纠纷怎么办,如何诉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般在拆迁过程中提起的行政诉讼,有可能是对拆迁过程中行政部门的某一行政行为不服,也有可能是补偿协议纠纷,也有可能是强制拆除房屋问题。 不管是哪类纠纷,诉讼是与签约没有必然联系。 如果就补偿问题提起,最终协商解决了,签订协议后,可撤诉,并按照协议约定领取补偿款; 如果就其他问题起诉,在其过程中就补偿达成一致了,可以签订协议领取补偿款后继续诉讼,但是一般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签约、发放补偿款的约定是基于被
    • 拆迁安置纠纷怎么投诉解决平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
      平潭拆迁安置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征迁。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对许相关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说包括房屋补偿费用,还有周转补偿费。具体的应当根据当地的标准来确定。
    • 怎么提起房屋拆迁诉讼,解决房屋拆迁纠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0
      首先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在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法院不受理此类因拆迁补偿安置而引发的民事诉讼。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出来之后,如果被拆迁人对该裁决仍然不满意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未能达成补偿协议而强制拆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