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在国外,想申请离婚可以通过协议和起诉两种方法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个月即可摆脱婚姻关系
62人看过
-
一方失踪,另一方诉请离婚,处理方案如何?
187人看过
-
家庭暴力如何摆脱婚姻关系?
284人看过
-
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而另一方失踪,法院多久会判离婚
251人看过
-
摆脱劳动关系的方法
392人看过
-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421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婚姻关系解除一定会有一方失踪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1、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2、我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夫妻想要离婚的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如何处理,一方失踪离婚如何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失踪怎么办,一方失踪如何离婚,一方失踪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一【《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二【《民诉法》对宣告失踪公告期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
-
离婚问题,一方失踪,另一方又该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
-
如果婚姻关系会因一方被宣告失踪而消失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2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需要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失踪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