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共犯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04:51 335 人看过

扒窃共犯认定的规定是为扒窃这种行为提供的援助力,扒窃共犯认定的规定是为扒窃这种行为提供的援助力,盗窃罪的共犯在法律上就是教唆他人盗窃或者为他人盗窃时提供望风或者盗窃工具等利于他人盗窃的方便,即可被裁定为盗窃罪的共犯,只要是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最终都导致了一个犯罪事实,彼此之间相互关联,并且与犯罪事实有因果关系,都可认为是犯罪事实的共犯,但是对共犯还有以下详细规定:

1、共犯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只有共犯施行了犯罪行为才符合立案标准

2、如果存在多名共犯,那么共犯之间的犯罪行为必须形成一个互相配合的统一犯罪整体,如果按照犯罪行为的分工进行划分的话,那么其表现一共有四种方式,即实行行为,教唆行为,组织行为与帮助行为。

3、共犯之间的行为一定与犯罪事实有所联系,并且与犯罪结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一、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同犯罪是指共同正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直接地实施某一犯罪行为,是按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划分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无正犯(即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组织犯之分。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二、夫妻共同犯罪的认定

认定公共犯罪的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仅仅据此规定,往往是不能准确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公共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如张三和李四合谋实施抢劫,双方是有明确协同抢劫的意图,也清楚共同抢劫的后果的,否则,尽管张三实施了抢劫行为,李四也进行抢劫,但不能认定是共同犯罪,而应单独分别认定各自的罪行。

2、存在基于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行为。如A与B合谋盗窃的,必须实施了共同盗窃行为,如准备工具、踩点、放风等,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若B仅仅是有共同盗窃的想法,但没有参与任何盗窃行为,也不存在教唆、帮助、组织行为的,一般不认为A与B是共同犯罪。

3、二人以上,均应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犯罪必然是存在两人才能构成共同,但两人必须都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例如一正常成年人与一精神病患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不能认为是共同犯罪,相关法律责任应由正常成年人承担。

尽管认定共同犯罪是有条件的,但在实践中,影响认定是否为共同犯罪的因素很多,机械地适用上述条件认定共同犯罪,有时并不正确。例如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就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应按照各自所犯罪行分别定罪处罚。要是共同犯罪方面疑问的,最妥当是向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咨询,分清责任,辨别是不是共同犯罪,况且即便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所起到的作用,参与程度等案件实际情况,不同的人所受到的刑罚也是不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扒窃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扒窃量刑规定是什么?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定为“扒窃”,解释的第三条对特殊盗窃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扒窃入刑去数额化,去次数化。扒窃不论数额多少直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扒窃罪的定罪证据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
    2023-04-28
    164人看过
  • 零口供扒窃案认定是什么?
    一、零口供扒窃案认定是什么?口供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被称为“证据之王”,对证明案件事实确实具有独特的证据价值。在相当长时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曾存在轻信口供的错误证据观,甚至为追求口供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使口供的证据价值得以重新定位。1、慎重原则“慎重”在常义中是行为处事的态度,将其作为“零口供”定罪的基本原则,是“零口供”案件自身特征的需要,也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零口供”案件的客观真实存在两种现实可能:一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无供可录。二是虽然中国刑诉法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相反明确规定其对讯问有如实供述的义务,但一些已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各种原因,如抱有侥幸或顽抗的心理,不如实供述或拒不供述,呈现“零口供”的情形。正是由于“零口供”案件存有这两种可能,且对第二种情形中被告人定罪必须依赖“确
    2023-04-29
    393人看过
  • 扒窃案件认定条件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认定扒窃行为,应重要把握两个特点:一是地点性特征,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二是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一、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2023-06-27
    233人看过
  • 扒窃关于场所的认定是否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一、扒窃关于场所的认定是否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扒窃关于场所的认定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不过扒窃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类似于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
    2023-04-16
    58人看过
  • 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
    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盗窃: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盗窃。扒窃和盗窃都属于盗窃行为,“扒窃”是盗窃的一种形式。《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扩展资料:根据两高颁布实施的
    2023-06-24
    246人看过
  • 扒窃刑法修正案8规定是什么?
    扒窃刑法修正案8规定是将其修改为只要是构成扒窃的这样的行为的话,一律是进入到我们刑法的规制范围之内的,通说认为扒窃为偷盗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但该“随身携带的财物”范围究竟有多大,尚存争议。虽然普遍认为该财物须为被害人可以控制、支配的范围之内,但究竟该控制、支配是做扩张理解还是限制理解呢?有观点认为该财物应不限于文义上的与被害人有身体接触的“随身携带”的财物,还应包括被害人实质上可控制之物,包括放在身边目光可及的财物。审判实践中不赞成此观点,更倾向认为行为人扒窃的财物应限于被害人身上所穿衣服兜内的财物、被害人佩戴的首饰等与被害人身体密切接触的财物。理由主要如下:1、通说认为“扒窃”是作为行为犯入罪的,如此认定的话,等于将这个盗窃的口子开到了极限,若再不对扒窃做缩小解释,则打击的力度将远远超过目前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社会犯罪率的高低与一国法律的严密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一个国家的法律严密程度应
    2023-03-26
    250人看过
  • 扒窃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扒窃罪构成要件有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民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客观方面是在公共的场合上进行窃取他人的财物,同时所存在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最后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犯罪。(一)、扒窃型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扒窃是盗窃犯罪的行为形式之一,而盗窃罪被规定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犯罪之中,故此扒窃所侵犯的客体也必然包含财产权利。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刑法修正案(八)》之所以将扒窃与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共同新增为特殊类型的盗窃罪,不需要数额限制即可入刑,就是考虑到其具有的公然性、近身性等特点,在实践中常常极易因为犯罪行为的转化而侵犯到财产权利以外的其他权利,如人身权利。因此,虽然扒窃型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复杂客体,但由立法者将扒窃行为规范入刑的目的可以看出,除了对财产权利的保护之外,确实也有兼具保护人身权利之考虑,是有着现实原因与规范考量的。(二)、扒窃型盗窃罪的犯罪客观方
    2023-04-20
    188人看过
  • 盗窃罪关于扒窃的规定
    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成立条件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⑴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⑵刑法210条第1款规
    2023-02-23
    324人看过
  • 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盗窃共犯
    一、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盗窃共犯主观上有帮助他人盗窃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他人盗窃的行为,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完成盗窃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共同盗窃犯罪的从犯。二、共犯是什么意思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参与人员二人以上,二人都构成“犯罪”(这里的犯罪指不法,不要求罪名相同,不考虑责任年龄和能力),二人有共同故意、共同行为。我国《刑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我国《刑法》总则中只出现了“共同犯罪”的字眼,并没有出现“共犯”的字眼,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共犯”分为广义的共犯和狭义的共犯。其中广义的共犯包括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而狭义的共犯仅仅指教唆犯和帮助犯。因此共犯主要指称实行共同犯罪的人,而共同犯罪
    2023-04-13
    462人看过
  • 扒窃未遂是否认定为盗窃罪
    扒窃未遂应认定为盗窃罪。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认定,一般盗窃要求盗窃数额较大才能定罪,但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以行为犯而论。与普通的盗窃行为相比,扒窃行为不仅具有剥夺被害人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还呈现出惯窃、结伙、使用专业工具或凶器扒窃等特点,危险性较大。扒窃未遂也应认定为盗窃罪。扒窃未遂够罪吗盗窃未遂数额巨大的应当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
    2023-08-15
    443人看过
  • 扒窃逮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扒窃逮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
    2023-04-28
    160人看过
  • 盗窃与扒窃罪行的刑罚规定
    盗窃他是一种范围比较宽泛的总体的概念,但是扒窃的话,它只是盗窃当中其中一个非常微小的手段,而且扒窃通常情况下都是较为公开的场合下所进行的。1、对象不同:盗窃一般是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对于扒窃是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2、范围不同:盗窃是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总称。扒窃只是盗窃的一种手段或者一种形式。盗窃的含义中包含扒窃。3、社会危害性不同:相较其他类型的盗窃,扒窃是对他人紧密占有财物的窃取,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
    2023-07-16
    168人看过
  • 扒窃未遂能被认定为惯犯吗
    1、扒窃未遂并非一定构成盗窃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扒窃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所以扒窃未遂并不一定属于惯犯。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治安管理处罚
    2023-04-06
    12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是什么意思?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面来进行一个盗窃他人财产的行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在法律当中是,必须要提起公诉,而且不论盗窃的数额达到多少,都需要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是我们国家刑法修正案8当中明确规定的。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我们国家对于盗窃这种行为是非常严厉处罚的,因为我们国家对于每一个人员的财产所有,扒窃不论数额多少直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1、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2、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
    2023-04-29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扒窃必须在公共场所吗?扒窃罪的认定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秘密窃取行为,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二是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
    • 扒窃罪中扒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扒窃行为之单独列出并予以严惩是因为发生在公共场所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和人员的不特定性,扒窃他人财物除了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外,更使公民感到人人自危从而降低社会安全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身携带”是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现实支配的一种。因此,“随身携带”应以人身依附性或人身控制性为必要。
    • 扒窃的公共场所指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条文中虽然明确在“扒窃”前以“在公共场所”作为定语,这并非是指“扒窃”只能是在作“在公共场所”之中,而是仅仅起到强调的作用,属于刑法中的“注意规定”。这一注意规定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虽然没有加以说明,但是并不影响
    • 扒窃认定中随身携带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扒窃问题上沿袭了通常的理论标准,其中第3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 怎么认定扒窃和随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达到盗窃数额就是犯罪,一般2000元,参照当地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