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财产申报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8:21:50 237 人看过

一、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离婚诉讼的双方,在诉讼的某一阶段,将其财产情况和收入情况,如实的向法院申报的制度。其源头,可以追溯到240年前的瑞典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是有关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后因其在反腐败中良好效果经多国借鉴、实践,到了至20世纪80年代后逐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并完善。

我国是在以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的国家,夫妻各方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夫妻在婚前的财产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仍是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

近30年的经济发展让这个时代的个体握有的私有财产也急剧增加,传统家庭财产在范围、构成及数量上都出现了变化。在房子、车子、工厂等实物外,新兴了股权、票据、保险利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等新的财产形式,并日益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在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中就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新拥有的财产数量、质量和种类也也相应变化。财产变化因财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夫妻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增加,这对婚姻存续期间弱者的财产的知情权是难以保障的。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制度里,弱者一方对对方财产的举证十分困难,找寻难度很大,如此,查明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十分困难。

二、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的构建及意义

(一)申报概述离婚财产申报,由于涉及个人及家庭隐私,故而应采取秘密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不对外公开,由法院保管。申报的主体离婚的双方。申报的期限是离婚原告自离婚案件被法院受理之日起到举证截止之日,离婚被告自收到应诉通知之日起到举证截止之日。

(二)申报内容离婚案件涉及对婚姻案件财产的分割,虽然终然目的是为了理清分割双方共同财产,但申报的内容当然的包括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及双方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直观的找到双方在财产问题上争议的焦点。

具体申报内容包括:

(1)收入。除工资还应包括受馈赠、继承、和其他的收入。

(2)动产。包括银行存款、积蓄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生活用品、电器设备、股票、证券。

(3)不动产。包括房屋及其他的固定设施。

(4)债务。包括1000元以上的私人债务和银行债务。在夫妻存续期间,债务的变动可以直接反映离婚一方的财产变动的情况。(5)1000元以上的支出。包括旅行或其他消费。

(三)申报原则简单的说,离婚财产申报原则主要三原则:

1、强制申报原则。离婚的当事双方必须在法庭指定的时期内作好财产申报,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和拒绝申报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2、如实申报原则。有关离婚双方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报个人财产,不隐瞒、不谎报、不假报。

3、保密原则。受理申报的法院必须保证申报人财产保密性,不对外公开。

(四)不申报、虚假申报的后果离婚财产申报时,如过于“宽松”或无责任责任很容易使离婚当事方存在侥幸心理,不利于法院理清财产,必须规制一个法律后果,使得离婚财产申报不流于形式。因此,法庭命令双方提交而不提交或者提交的不完整、虚假申报时,则法庭可以

(1)推定另一方关于对方财产情况说法是成立的。这种合理怀疑的推定存在迫使当事者向法院如实称述。

(2)延迟申报、不完整申报的,浪费法庭资源,给予罚款、训诫。

(3)责令说明倘若法院日后发现有欺瞒者,在新发现财产中拒绝提供一方是不分或者少分的。

(五)申报的意义所在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公权力的介入更好的理清一对夫妻财政,更好发挥夫妻分割制度的长处,抹去反面的锋利。通过离婚财产申报制度,法庭可以清晰的看到夫妻双方财产的基本情况,将无争议的财产部分加以确认,将有争议的财产范围划分,将其划分为争议焦点,引导纠纷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提出证据、发表意见、陈述理由。实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减少了因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上诉和二次诉讼可能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为节约了法院的司法资源。最重要的是,实行离婚财产申报,通过夫妻财产申报,基本上能一次性地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范围的确定,在分割问题上形成新的矛盾,这也是和谐社会追求的方向。

在离婚率屡创新高的年代,强调财产的划分也许不是实现社会治理的本源之策,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制度的确立将为我们化解问题有利条件。这是一个渐变的历程,时代的节奏必将改变婚姻财产躲猫猫的局面。当然,除了以上论述的内容以外,还有如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别居制度的建立等,这些都是我国离婚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也有待于法律的进一步规范。

诉讼离婚案件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当事人将自己离婚时的真实的财产和收入情况如实的向法院申报,此即为离婚财产申报制度,这样法院能够根据其当时的财产情况,对夫妻双方进行公平的财产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武汉教育扶贫政策内容是什么
    (一)学前教育阶段一是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是给予本区助学扶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义务教育阶段一是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其中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对实行校车接送学校的建档立卡学生,给予校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一是落实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标准为:示范(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二是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是给予本区助学扶智免住宿费资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元。(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一是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2023-05-30
    81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制度?我国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念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
    2023-02-25
    406人看过
  •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督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二是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宪法监督是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监督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2、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宪 法 监 督 的 对 象 有 哪 些 ?宪法监督的对象包括:1. 立法机关:宪法监督的对象是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宪法监督的对象是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 行政机关:宪法监督的对象还包括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
    2023-09-02
    55人看过
  •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实施时间,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以及经费的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各方面。一、基本工资中包含绩效工资合法吗基本工资不包含绩效工资,可以包含岗位工资,基本工资通常是不能扣减的内容,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实际绩效的达成情况进行变化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病假有没有绩效奖病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只能领取病假工资。绩效工资是与员工个人业绩以及绩效考核挂钩的,而病假期间员工并未工作,因此也无法取得绩效工资。员工病假期间有病假工资,而病假工资的计算和两个变量相关,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三、绩效考核扣工资是否合法?绩效考核扣工资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
    2023-03-29
    134人看过
  • 武汉大病医保新政内容是什么?
    一、大病医保的缴纳标准是多少?1、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2、职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3、根据京劳险发[1998]102号文件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单位,均要从1998年7月1日起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1998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自营业执照下发之月起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4、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5、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6、单位必须在每月30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不得间断。二、哪些费用不属于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2023-04-28
    164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财产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申请的条件:专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2、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参照前述司法解释,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3、申请的时间: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4、申请文件和费用: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状,并缴纳申请费用(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0?5%交
    2023-03-02
    338人看过
  • 武汉技术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一、武汉技术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第八条:双方确定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方式处理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
    2023-06-19
    475人看过
  •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资本维持制度即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因为在公司成立时,公司资本即代表公司的实有财产,但在公司营运过程中,其实有财产会由于公司的盈利或亏损而高于或低于公司的资本,即使公司成立后未开展活动,也会因时过境迁,财产无形贬损而使资本的实际财产价值低于其原有的价值,从而使公司无法按资本总额所表示的范围承担财产责任。资本维持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资本的实质减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二、资本不变制度即公司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未经股东大会修改章程,公司资本不得随意增减。其目的在于防止公司总额的减少导致公司责任范围的缩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三、股份转让限制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可以依法自由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各国公司法几乎都规定,除法律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外,公司章程一般不得禁止股份的转让。但
    2023-03-28
    91人看过
  • 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间断或遇雷雨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时,应使全部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安全措施不得变动。间断后继续工作时,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2)每日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复工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3)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023-04-24
    223人看过
  • 离婚一方隐匿财产案件代理词主要内容是什么
    离婚故意隐瞒财产代理词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代理词的法律依据、对司法机关判罚的建议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等。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匿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1、隐匿不动产。在婚内购买了房产,但没有告知配偶,离婚的时候绝口不提这套房产。对于这种隐匿财产的方
    2023-03-01
    396人看过
  •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二)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
    2023-03-24
    163人看过
  • 失业保险制度指的是什么,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失业保险制度指的是什么?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形成市场就业机制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结合,加快了制订新的失业保险行政法规节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向国务院上报了《失业保险条例》(草案).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了国务院第25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吸取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益做法,在许多方面做了重大调整,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023-05-05
    61人看过
  • 离婚过程赔偿制度的限定内容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有以下几点:1、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的内在要求。2、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效弥补了社会道德功能之不足和现有刑法制度之空白。3、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回应了婚姻审判实践的呼唤。一、正确理解重婚的概念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本人虽无配偶但与有配偶者结婚的违法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前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占多数,因此对于重婚应当从实质意义上认定,而不能仅从形式意义上认定,即不能把后婚是否登记作为认定重婚的唯一标准。在重婚所涉及到的两个婚姻中,不论前婚是否登记,也不论后婚是否登记,只要其存在实质意义上重婚的婚姻关系,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应当认定其重婚行为已经构成。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我们已经不再承认和保护未经登记
    2023-02-04
    1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三项制度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是什么?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二、如何消除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档案是没有办
    2023-03-30
    19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南昌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南昌是: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 武汉离婚登记财产申报流程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武汉离婚财产申报登记流程: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要怎么做,它的制度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
      1、强制申报原则。离婚的当事双方必须在法庭指定的时期内做好财产申报,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和拒绝申报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2、如实申报原则。离婚双方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报个人财产,不隐瞒、不谎报、不假报。 3、保密原则。申报财产内容保密,不对外公开。适用范围:离婚案件中任何一方请求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争议的。申报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婚
    • 简述婚前财产公正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哪些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制定法规的政治家们也只是个人,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预测到未来的我们对于房产的争夺是这么的激烈。无法在当时就能制定出完美的、万无一失的法规。 制定法规,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还是得好好完善的
    • 什么是婚内财产协议制度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8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