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9:00:23 254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法定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三、什么是中止审理

(一)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四)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中止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案件的中止执行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就会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中止民事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就会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中止民事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 【 审 判 程 序 】 刑 事 案 件 中 民 事 案 件 中 止 审 理 的 程 序 与 救 济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程序地位,中止审理程序的行使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诸多原因,如程序不当、法律认识不足等,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程序容易引发
    2023-09-02
    93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中止法院民事案件审理
    一、哪些情况可中止法院民事案件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
    2023-06-03
    29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有哪几种,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有哪几种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过
    2023-06-20
    392人看过
  • 有哪些案件需要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
    2023-04-16
    2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不起诉
    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这几种。刑事诉讼中不起诉的条件如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人民检察院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法定不起诉六种情形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
    2023-03-12
    9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是公法吗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刑事诉讼法是公法吗刑事诉讼法是公法,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法以研究公权力、公权力配置、公法关系和公法责任为主要内容。
    2023-02-17
    233人看过
  • 审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刑事案件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
    2023-07-22
    355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比如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处理办法如果上文中的第1、3、4种情况都是没有办法的,你只能等。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认为其犯罪,因此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缉拿。我国法律对于刑事案件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察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
    2023-07-15
    2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二、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程序有哪些?(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
    2023-06-11
    383人看过
  •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中止的情形是合理的吗?
    是合理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其实质是要把时效暂停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以保证权利人真正享有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必要时间。一、哪些行为适用于申请诉讼中止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二、诉讼时效执行中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
    2023-04-10
    4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不同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不同。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延期审理有以下三种情形: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
    2023-02-14
    1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好还是坏
    一些诉讼案件因为案件当事人阻拦或是诉讼证据不足等等而中止审理。一旦案件中止审理,代表它就不继续审理下去了。案件中止审理并不一定是完全对案件发展不利,也有可能是对于案件有新的线索等等,具体要根据实际的案件加以区分。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原因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相关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
    2023-07-22
    2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有哪些情形?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有哪些情形?《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的情形有:(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
    2023-04-13
    31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不得担任本案审判人员
    一、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不得担任本案审判人员1、在刑事诉讼中,参与过本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监察、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二、刑事案件审判的原则有哪些(一)审判公开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即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二)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法庭评议不公开;有关国家秘密的、有关个人隐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三)直接言词原则: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
    2023-04-20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中止
    相关咨询
    • 刑事中止审理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情形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民事案件以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哪些情况下中止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只有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但确定继承人有时很复杂,甚至会发生争议,如果确定继承人需要一定时间,应当中止诉讼。如果继承人能即时参加诉讼,承担诉讼权利义务,可以不中止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就不能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
    • 民事案件哪些情形需要申报中止审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29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
    • 涉嫌刑事犯罪审理案件中止的情形有什么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 中止刑事诉讼有哪些情形刑事诉讼中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案件起诉人民法院后,被告人逃逸,导致案件长期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暂停审理。2、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案件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暂停审理,并按照公诉或者自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