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11:36 71 人看过

如何写劳动合同

1。甲方为用人单位,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必须为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盖章名称完全一致。乙方是员工的个人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明确填写工作场所第3条中空缺的具体职位

5。在工作实践中填写空格和第一篇文章,休息和休假明显

<P>6。劳动报酬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工资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如果有其他福利或协议,请清楚填写社会保险福利第18条。如果没有,请用斜杠将其划掉。对于违法合同的责任条款,如有其他协议,请填写第45条空白。如果没有斜杠,请将其划掉。在以下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公司公章(仅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公章,其他印章无效)。劳动者应亲自签字并填写签字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签约单位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无效。印章必须为本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公章,其他公章无效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第一种情况下,《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第二种情形,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第三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第27条的规定,双方无法就修改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依法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可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减少人员(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在第一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第三种情况是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因法律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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