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征收拆迁条件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00:28 62 人看过

强制拆迁,要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拆迁补偿是给回迁房还是一般来说

拆迁补偿要回迁房好还是要货币好,主要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如果预期房屋价值会上升明显的,可以委托回迁安置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政府强制拆迁手续和强制拆迁执行条件
    (一)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一、违章房子强拆了可以起诉吗?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在遇到了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
    2023-06-28
    485人看过
  • 没有拆迁许可证可以强制征收吗
    没有拆迁许可证,强制征收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提出赔偿要求。一、国内的动迁不合理也不能行政复议吗动迁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
    2023-04-11
    48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一、土地征收是否可以强制拆迁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如果就拆迁问题协商不成的,不能签订补偿协议的,拆迁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不搬迁又不起诉的,房屋拆迁部门可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拆的事后补救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
    2023-04-27
    106人看过
  • 违法强拆的国家赔偿需要追责吗,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一、违法强拆的国家赔偿需要追责吗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房屋,行政机关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后。违法强拆的人员有重大过错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工作人员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六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征收期间内,没有
    2023-06-17
    138人看过
  • 被征收人选择强制征收房屋赔偿都有哪些
    被征收房屋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利益被损害的维权措施(一)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二)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三)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2023-08-09
    381人看过
  • 拆迁条件下的征收问题
    (一)《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1、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
    2023-07-04
    68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可以强制拆迁,被征收人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不提前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但是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措施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协议;2、协议已经签订或者补偿决定已经公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中国人民共和国征地
    2023-03-05
    58人看过
  • 宅基地征收拆迁如何强制执行
    一、宅基地征收拆迁如何强制执行宅基地是不能执行的,宅基地房是可以申请执行的。你可以要求执行属于被告的份额。法院的执行费用是很低的。小额的几乎等于没有。农村宅基地可以让外村人建房吗关于外村村民能否购买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外村农民的。其法律依据为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第43条规定,该规定的内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由此规定引申出只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关于如何理解这些规定的含义,普遍的观点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土
    2023-04-27
    86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能否进行强制拆迁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是否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是一定要按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023-07-29
    134人看过
  • 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处理,强制拆迁的程序有哪些
    一、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处理房屋被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有哪些1
    2023-06-15
    438人看过
  • 强制拆迁要具备什么条件
    强制拆迁要具备的条件有: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被征收人可选择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有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2.商品房交易均价3.重置价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1.异地安置2.回迁安置二、提出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拆么就房屋拆迁而言,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
    2023-03-30
    169人看过
  • 征收拆迁类案件的维权有哪些阶段
    每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都在为广大被拆迁人解答各种拆迁问题,也代理并不断跟进诸多拆迁户的拆迁维权案件。数年时间,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也不断发布了诸多拆迁维权方面的普法文章,但至今依旧有着许多被拆迁人对于征收拆迁的程序、注意事项及维权等方面一无所知,从而导致其在拆迁程序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以至于或多或少地为后续维权造成了许多障碍。例如:在征收拆迁中,有哪些文件是必须公开,要让被拆迁人知晓的?拆迁方发布征收公告、征求意见时是否提出了异议?下达土地征收决定,公示安置补偿方案时,是否知晓对该文件提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时限?收到评估机构对房屋及土地作出的评估单,如何判断评估是否合法有效?种种问题只要看过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发布过的诸多普法文章,绝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作出正确、合理的判断。而仅仅作出初步的正确判断对于维权来说,仅仅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维权的必要前提。若是仅
    2023-06-26
    260人看过
  • 征地能不能强制拆迁
    1、征地是否可以强制拆迁征地拆迁时,如果拆迁问题协商不成,补偿协议不能签订,拆迁部门作出征地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不同意搬家或起诉,房屋拆迁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对部分拆迁户的房屋在起诉拆迁裁定时被法院强制拆除的,而起诉拆迁裁定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措施如下:1。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吊销拆迁许可证,如果遇到清官,你将拿到违法拆迁许可证予以注销,根据拆迁许可证和法院的拆迁决定书予以注销,实行轮换。同时,可以投诉被拆迁人提交的拆迁申请材料不合法。三。向最高法院上诉。
    2023-05-02
    411人看过
  • 如何界定非法强制拆迁的征收人
    如何界定违法强制拆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强制拆迁只能在没有实施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下进行。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者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暴力强制拆迁是违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在搬迁前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内容。在发生暴力拆迁等突发事件时,不能用暴力来控制暴力,要尽量安抚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
    2023-05-08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拆迁条件是什么,强制征收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11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
    • 强制拆迁条件,强制拆迁的条件,强制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
      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包括: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提前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 依法强制拆迁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9
      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等材料。
    • 非法拆迁条件及强制拆迁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强制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强制撤销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结果一是决定征收住宅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撤销的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一些市.县人民政府不遵守法律,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撤销。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
    • 2022年征收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征收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的条件为: 1、征地的程序合法; 2、已经进行了补偿登记; 3、签订了补偿安置合同; 4、当事人未在期限内搬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