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挂靠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20:16 306 人看过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

(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挂靠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选择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应严加杜绝口头协议。二、选择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因素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4.承包人的信誉。5.承包人的建设工程经验。三、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
    2023-03-15
    2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实务中转包有哪些具体形式
    一、建设工程实务中转包有哪些具体形式建设工程实务中转包具体形式有:1.依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2.依据转包的次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一次转包与层层转包。所谓一次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不再转让的行为;所谓层层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工程被再次或数次转让的行为。3.依据转包的对象,转包的形态可分为:工程总承包转包,施工转包,勘察转包、设计转包;施工转包又可以分为施工总承包
    2023-04-30
    20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协议如何写
    甲方(管理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挂靠方):法定代表人:为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建筑工程的经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
    2023-05-05
    175人看过
  • 开发建设工程挂靠违法吗
    项目隶属关系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如下:第二十六条承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项目。禁止建筑企业超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禁止建筑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中关于认定工程挂靠无效的规定: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合格建筑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开发建设工程项目转让的申报资料1、房地产项目转让申请表;2、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转、受让的文件;3、立项手续;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工程建设总平面图;7、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8
    2023-08-18
    25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一、资质挂靠如何举报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挂靠车
    2023-06-25
    243人看过
  • 如何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挂靠和挂靠行为
    对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可认定为挂靠。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或借用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一、施工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因此需注意,当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该施工合同按有效处理。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工程内部交接协议是否有效工程内部协议有效,工程内部协议只要签字或者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
    2023-03-31
    39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可能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3、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误诊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呢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1、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3-07-16
    28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有什么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一)不合格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包工程;(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包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资质等级高、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有效吗非法的,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
    2023-08-08
    87人看过
  • 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有哪些
    关于建设方式这一主题,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在时下,相关领域内较为盛行且受认可的,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型的建设方式(模式):即自我经营型内部管理模式、BOT模式、项目总承包形式、项目管理模式以及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模式(FIDIC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4-04-26
    21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挂靠区别
    一、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挂靠区别首先,二者具有主体上的相似性,即都存在名义上的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虽然转包的认定不以接受转包方没有相应资质为条件,但事实上在转包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几乎都是没有相应资质的,和挂靠人的情况完全一致。其次,二者具有人事上的相似性。由于不管是转包还是挂靠,工程都由实际施工人负责,也就使得工程管理也由实际施工人来掌控,实践中往往均表现为管理人员与名义承包人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是由实际施工人派驻的,而这里的实际施工人是认定为接受转包人还是挂靠人,并不能从人事关系本身判断。再次,二者具有财务上的相似性。转包人与接受转包人之间,以及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账目上的独立核算。而且不论是转包还是挂靠,发包人往往对此并非不知情,也普遍存在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款项支付关系。此外,接受转包人和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都存在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发生诸
    2023-06-07
    381人看过
  • 挂靠适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一、
    2023-03-14
    42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种类
    一、建设工程合同种类1.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勘察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由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工程设计合同,是指设计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由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3)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发包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2.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合同联系结构不同,
    2023-04-23
    403人看过
  • 挂靠的表现形式
    工程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挂靠种类和挂靠合同车辆挂靠的一般类型有以下两种区分:1、外挂经营与内挂经营;2、客运车辆挂靠与货运车辆挂靠。和挂靠关系的法律主体主要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挂靠人是指通过履行合法手续,获得以专业运输企业名义从事货运、客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被挂靠企业是指被挂靠的专业运输企业。挂靠合同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就车辆挂靠事宜经自愿平等协商所达成的书面协议。签订车辆挂靠合同应注意如下问题:首先,车辆挂靠合同应当具备的的主要内容是:1、双方对挂靠车辆的产权归属应在合
    2023-08-16
    13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收费方式答疑
    网友提问:建筑工程挂靠有哪些收费方式?律师回答:挂靠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2、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3、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一、房产律师费应该是怎么收费标准房产纠纷各个地方的律师收费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费10000元起步,案件价值500万元以上的按照3-5%收取律师费。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工程挂靠的特点(一)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例如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包工头或者掌握了一定社会关系资源的企业,他们要么完全没有施工资质,或者仅有专业分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或者仅有低级别的总承包施工资质,根本无法参与只有高等级资质施工企业才能入围的工程投标。
    2023-06-19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挂靠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解决挂靠的形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挂靠有哪些表现形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工程建设有无挂靠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5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1、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人给付工程款,但是所要求的数额必须在被挂靠者已收工程款的范围内。 2、被挂靠者未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没有收到
    • 挂靠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分阶段结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测算每个阶段的预支款数额。在施工开
    • 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的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完全可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