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后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32:34 197 人看过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2、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3、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4、提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工资);

5、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6、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

7、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8、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9、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10、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退出土地;

1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12、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

13、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债权;

15、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16、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17、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18、向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19、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

20、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1、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额消费。

二、民事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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