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对纳税人来讲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认定规定有哪些变化,应注意哪些风险,本文对此作一分析。
一、试点实施前的销售额超过标准也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举例:某建筑企业于2016年1月成立,至2016年4月30日,累计销售建筑服务营业额为500万,根据公式,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500÷(1+3%)=485.44万元,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暂不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二、应税销售额标准均按差额征收前的金额计算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试点实施后,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因此,无论是试点实施前,还是实施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均按照差额征收前的金额确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四、试点实施前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不需重新认定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比如,营改增前某贸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一般纳税人6%税率计征增值税,即使其金额未达到销售服务50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
五、未达到标准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
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比如,某建筑企业,试点实施前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标准,但接受服务方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该建筑企业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项目计算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举例:某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年应税销售额为40万,提供代理服务收入为200万,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其他纳税人标准为80万元。该贸易公司虽然总销售额超过了80万元的标准,但其销售货物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标准,因此可暂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作者:孙春梅)
-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认定规定有哪些变化
324人看过
-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什么变化
57人看过
-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467人看过
-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
269人看过
-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439人看过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42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标准有以下: 之前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这两项规定仍然适用。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来执行。 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5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7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原政策规定: (一)工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三)营改增之后服务业销售额达到500万(总额)以上的达到一般
-
增值税纳税人认定一般认定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0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标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账簿,按照法律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新开业纳税人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目前标准为工业100万元,商业180万元)。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是指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此外,从事货物生产、销售和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00万元但超过30万元,财务会计健全的,也可以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以下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