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公安包庇犯罪嫌疑人到底是什么罪?
公安包庇犯罪嫌疑人是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行为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述行为,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错案必纠新规定
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制造错案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故意包庇不使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处理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二)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妨害作证、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三)违法对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对犯罪嫌疑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或者私自挪用、处理上述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六)违法进行搜查,毁损公私财物的;(七)其他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造成错案,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应当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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