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结案争议可以持红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05:12 296 人看过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一、求高铁拆迁补偿标准

国家没有对修高铁拆迁房子的具体规定,应根据当地规定进行补贴,如果房子下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房屋拆迁国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具体而言:(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小区红线范围归属争议
    一、小区红线范围归属争议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
    2023-04-03
    446人看过
  • 拆迁红线的实施与监督
    拆迁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有哪些生态红线划定标准如下:1、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是指生态空间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其中有一些特别重要、特别敏感、对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举足轻重的区域需要加以特殊保护;2、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生态空间里一些特殊重要的区域用一根线圈起来,形成保护区域。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保障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
    2023-07-03
    298人看过
  • 我家不在拆迁红线范围内,我能申请拆迁吗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的征收和拆迁在拆迁计划范围内进行,超出征收范围的房屋不予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
    2023-05-31
    234人看过
  • 建筑拆迁红线在发展的地区算全部拆迁吗
    建筑一部分在拆迁红线中是全部拆迁。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范围对拆迁红线内的建筑实施拆迁行为,房屋一部分在红线内一部分在红线外的对房屋整体全部征收。红线图内房子算违建吗土地证上红线图内的有可能属于违章建筑,因为土地的红线,是借用建筑方面红线的含义,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023-08-03
    101人看过
  • 可以从已结案找线索吗
    一、可以从已结案找线索吗1、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是可以从已经结案的案件寻找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有权查阅案件的材料。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二、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案件线索是什么意思1、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
    2023-06-17
    414人看过
  • 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
    一、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需要看具体的拆迁方案如何规定。对河道进行整治的,在多大的范围内的房屋一定要要依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而定,在征收方案范围内的房屋都需要拆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
    2023-04-30
    31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拆迁红线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拆迁红线拆迁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
    2023-04-27
    303人看过
  • 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
    一、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是不会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
    2023-04-27
    1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法院可以调解结案吗
    法院可以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一、上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
    2023-03-06
    442人看过
  • 红绿灯可以压白线吗
    一、过红路灯时,在停止线前的50秒左右都是白色实线了,这个线是不能压的,要是压线了就是违法行为。属于违反禁止指示标线的,罚款100元,扣2分。即使停车是没压到白色的实线,但信号灯变绿灯后,启动车辆通过信号灯时压线了,也要处罚的。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者可按“不按导向车道行使”属于违章行驶,驾驶员记2分,罚款100元。等红绿灯压白线要不要扣分一、等红绿灯压白线要不要扣分1、等红绿灯压白线要扣分。如果车主压到的是道路上的停止线,车主就会被扣3分并且罚款200元,如果是在变道或者是转弯时,压到分隔两条车道的白实线,车主也会被扣分和罚款,被扣3分并且罚款200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
    2023-08-04
    378人看过
  • 高铁拆迁红线外多少米必须拆
    50米内,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一、高铁拆迁红线是多少米高铁制造征收拆迁红线是多少米,主要由征收文件确定。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同地区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是不同的,例如城市是10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二、房屋拆迁程序(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
    2023-04-04
    82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明显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该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解读: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怎么定?应参考就近新建商品房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
    2023-04-13
    312人看过
  • 房子不在拆迁红线之内,能不能申请拆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不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房屋拆迁评估过程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初步谈判和现场调查。例如,有一个拆迁项目需要评估公司来做,或者是招标,或者直接委托评估机构来做。首先要了解概况,包括对现场的初步调查、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第二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评估公
    2023-05-31
    232人看过
  • 当房子被列入拆迁红线时,要拆迁多久
    1、当房屋被列入拆迁红线时,要拆迁多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房屋何时列入拆迁红线以及何时拆迁都没有明确规定。通常,在签订拆迁补偿方案后,拆迁安置应在一年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订立补偿协议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2023-05-31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拆迁红线范围内能权属争议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 没有到规定的拆迁红线可以申请拆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6
      不可以。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火车路红线外房屋可以拆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你可以参照下列规定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 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的企业可以申请拆迁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4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
    • 已经在拆迁红线内的违建房屋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如何争取拆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可以的。 违章建筑也应当给与合理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