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辩护词】贩卖毒品罪辩护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20:30 64 人看过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部分第(5)条规定“有些毒品犯罪案件,往往由于毒品、毒资等证据已不存在,或者被告人翻供,导致审查证据和认定事实困难。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仅凭被告人口供依法不能定案。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据此,被告人陈XX、唐XX的供述以及林钢的证言,都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第五,公诉机关提供的其他证据也不能佐证陈XX向林钢贩卖毒品的事实。

1、被告人陈XX以及证人林钢的《辨认笔录》所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关联性、排他性和唯一性。辩护人注意到,公诉人向法庭出具了4月18日陈XX的《辨认笔录》、4月11日林钢的《辨认笔录》,这两份《辨认笔录》充其量只能证明陈XX和林钢相互认识。然而,根据陈XX的供述、林钢的证言,他们早在戒毒所就认识了,还用得着辨认吗?因此,不能据此认定他们是因为贩卖毒品才认识的,更不能据此推定陈XX向林钢出售毒品的犯罪事实成立,故这两份《辨认笔录》毫无证明意义。

2、天平、砝码、吸管等物证无法佐证陈XX向林钢贩卖毒品的事实。天平、塑料吸管等可能是吸食毒品的常备物件,但并不是贩卖毒品的必备犯罪工具。辩护人注意到,《起诉书》认定“两被告人用天平把海洛因分成0.05克、0.1克两种”,这就令人费解了,根据扣押清单,查获的天平砝码有50克的2个,20克的4个,10克的2个,5克的2个,怎么能够称出0.05克、0.1克重量的毒品?这不是在搞“智力游戏”吗?所以,被告人关于用天平将毒品分成0.05克、0.1克再进行贩卖的供述是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氛围下被迫编造的虚假供述。

3、公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都不足以证明陈XX进行毒品交易的事实。林钢的证言是证明陈XX、林钢之间进行毒品交易这一重要情节的唯一证据,但却是一个漏洞百出的孤证,陈XX的供述对林钢的证言予以否定,唐XX对此表示“我不知道”,唐MM更是一无所知,其他证据都不能证明毒品交易这一重要情节是否发生过,充其量只能证明陈XX持有毒品的事实。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应当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所谓事实清楚,是指构成犯罪的各种事实情节,或者定罪量刑所依据的各种事实情节,都必须是清楚的、真实的;所谓证据确实、充分是对定案的证据在质量和数量上的要求,是指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真实可靠,确凿无疑,足以认定。但是,公诉机关提供的、旨在证明被告人陈XX向林钢贩卖海洛因的所有证据都形不成证据链条,达不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要求,故该指控依法不能成立。

关于指控被告人唐XX、唐MM向陈锦莺贩卖海洛因0.1克的犯罪事实,辩护人认为一是事实不清,不足以认定,二是与被告人陈XX无关,具体辩护意见另一位辩护人胡为民律师稍后将作进一步的阐述。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X、唐XX以贩养吸持有海洛因11.25克数量有误,定性错误,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

第一,被告人陈XX、唐XX持有的海洛因不是用于贩卖的,而是供自己吸食的。

公诉机关出示的相关物证、照片,只能证明在梅蓉新村X栋XXX室查获的海洛因处于被告人陈XX、唐XX非法持有状态,并不能证明这种非法持有具有贩卖的目的。当场查获的毒品不一定就是用于贩卖的毒品,非法持有的毒品也不一定是用于贩卖毒品,即在持有毒品的目的上存在多种可能性,这些毒品可能是自己吸食,也可能是用来贩卖,具有不可求证性。也就是说,被告人到底是自己吸食还是进行贩卖,处在一种极不确定的状态,公诉机关认定当场缴获的海洛因是用于贩卖的推断不过是主观臆断,没有客观的、有力的证据支撑。被告人陈XX具有较长的吸毒史,毒瘾较大,假设她向林钢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成立,那么所得赃款不过区区600元,怎么能够做到“以贩养吸”?可见,被告人陈XX购买的毒品属于“单纯持有”,完全是供自己吸食的。

第二,侦查机关对查获的毒品数量和海洛因含量的司法鉴定存在重大瑕疵,被查获的海洛因数量不足11.25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强调“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进行鉴定,确定毒品的种类和含量,是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严惩毒品犯罪分子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要“注意认真审查各种毒品的定性、定量的鉴定结论,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据此,侦查机关对所查获的毒品应当进行定性、定量鉴定。但是,今天公诉机关提交法庭的检验报告却存在重大瑕疵:

1、检验报告只作了定性鉴定,未作定量鉴定。《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报告》(南公刑技毒字(2006)第028号)的鉴定结论是这样表述“经薄层层析检验,检材土黄色粉末(2)、(3)、(4)中检出海洛因,土黄色粉末(1)中未检出常见毒品”,这就是这份检验报告的唯一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决定》和本解释中所指的海洛因。含量不够25%的,应当折合成含量为25%的海洛因计算数量。”但是,检验报告既没有提供送检毒品的准确数量,也没有提供送检毒品海洛因的精确含量,更没有确认送检海洛因的确切重量。这样的鉴定结论显然缺乏必要的说服力和证明力。

2、检验报告中的检材与扣押清单登记的疑是毒品不一致。扣押清单中有“装有疑是毒品的小塑料袋1个”,检验报告中的检材却没有;扣押清单中没有彩色纸包装的“土黄色粉末(4)一小包”,但检验报告中却有,这包检材到底出自何处?可见送检的检材是不是被告人被扣押的物品的原物原件存在重大疑点,即送检过程中检材送错、检验过程中与其他案件的检材相互混淆、张冠李戴的可能性得不到合理排除。检材的一致性、同一性都得不到保证,又如何确保鉴定结论的真实性、科学性、可靠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对贩卖毒品罪中“贩卖”一词的理解
    作者:卡门舞曲对贩卖毒品罪中“贩卖”的理解,存在着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包括行为人实施非法转手倒卖和销售自制毒品的行为,并说明“转手倒卖”是指行为人以较低价格将其他毒贩的毒品购进,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他人。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地有偿转让,包括买卖、交换、批发和零售。第三种观点认为,贩卖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①]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从“贩卖”一词来分析,贩卖是指买货来出卖。[②]按此理解,“贩卖”应当包括买进与卖出两个环节,因此,用转手倒卖来解释贩卖是最恰当不过的了。然而,刑法用语并不能仅仅作日常生活用语理解,如果非要机械地把贩卖看成是买进后再卖出的过程,那么许多单纯出售毒品的行为就有可能不能被认定为贩卖行为,这不利于对法益的保护。因此,这里对贩卖一词必须在词义可能包含的范围内作规范的解
    2023-06-03
    116人看过
  •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赊销毒品的;(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三、处罚量刑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
    2023-06-03
    63人看过
  • 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一、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2023-03-31
    220人看过
  • 上诉人田某运输、贩卖毒品一案二审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上诉人田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我对本案上诉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上诉人田某没有运输毒品的行为,故不能认定其利用他人运输毒品而认为其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上诉人到九江购买毒品的原始目的是为了自己吸食,而去九江购买时仅仅是租用被告人钟周的汽车送上诉人与周平华两人往返九江、武宁之间,而不是利用被告人钟周的车专门运输毒品。上诉人将毒品携带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再坐被告人钟周的车回到武宁,这显然不是利用钟周为其运输毒品。运输毒品行为的本质在于运送,而上诉人租车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其到九江购买毒品吸食,其行为的本质是为了自己取得毒品吸食,而不是在于将毒品从九江运送到武宁。更何况为贩卖毒品而运输的,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能认定贩卖毒品而不再分割出一个运输毒品行为。所以说上诉人没有运输毒品的行为发生,故原审认为其利用他人运输毒品是错误的。二、上诉人贩卖毒品的数量不能以其在九江所
    2023-06-11
    103人看过
  •  贩毒罪辩护词写作技巧分享
    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被告具有坦白情节和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他呼吁法庭从轻或减轻对被告的刑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属于严重罪行,但同时也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贩毒案件辩护词应当表明指派谁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基于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其次,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理由。最后,由辩护人签字并写明时间。贩毒罪辩护词贩毒罪辩护词示例如下: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检察官:我代表被告,对其贩毒罪辩护。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并非犯罪分子,也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毒品犯罪。我供认我所犯的错误,但我并不认为我应该承担贩毒罪的责任。我认为,贩毒罪应该仅限于那些故意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或购买毒品的人。我并不属于这一类人。我承认我曾经购买了一些毒品,但是这仅仅是我为了个人消费而进行的购买,我并没有为了赚
    2023-10-28
    89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的未成年人辩护策略
    本文将为未成年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提供100字的摘要。辩护人认为,被告并非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辩护人进行了具体的工作,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提出了这一建议。在结尾处,辩护人注明了自己的姓名和具体日期。对于未成年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需要说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以及其事前进行的具体工作。同时,需要写明辩护人的理由,并且将这些理由归结为一点。另外,还需要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并在结尾处注明辩护人的姓名和具体日期。 未 成 年 贩 卖 毒 品 犯 罪 辩 护 : 理 由 及 建 议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在认定贩卖毒品罪时,应当根据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况等
    2023-09-05
    267人看过
  • 如何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进行辩护?
    1、走私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贩毒品种、数量、主从犯等方面辩护。贩卖毒品罪怎么处罚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为:1.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2023-07-16
    275人看过
  • 关于王某贩毒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受被告人王某母亲李某的委托,指定我担任被告人王某涉嫌贩毒案一审的辩护人。本案庭审前,辩护人经过阅读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等工作,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对对公诉人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现就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等方面,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以供法庭量刑时参考。一、关于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应以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毒品克数对其予以量刑。起诉书指控王某向陈某某购买了21克,向蔺某某购了1.8克。王某本人亦吸食冰毒,对于公安机关在抓获王某时从其身上查获的2.84克毒品,就不能作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进行计算。2009年7月31日,王某卖给了李某、杨某某二人毒品约1克。在王某所购买的毒品中,除其被抓时查获的2.84克及出卖的1克毒品外,剩余的18.96克毒品,公安机关并未查实去向,比如王某本人到底吸食了多少,和朋友分享了多少,有没有再卖给其他人,出卖了
    2023-04-22
    393人看过
  • 黄某某贩毒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所接受········,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黄某某,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为履行辩护人的职责,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犯罪事实认定不很客观。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922克是不客观的。事实上真正缴获被告人黄某某正在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只有50克;在同案犯周文波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20克;以及缴获正欲交易的同案犯皮某国身上克毒品海洛因20克。在深圳市罗湖区高嘉花园高美楼5A室查获毒品海洛因769克,在深圳市罗湖区木头龙翠华花园14栋5C室查获毒品海洛因63克。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分类非常详细,刑法第六章第七节罪名多达十多个,根据罪刑事相适应原则,每种毒品犯罪行为应当确定恰当的罪名,每种毒品犯罪其情节不同因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2023-04-22
    190人看过
  • 贩毒处罚是怎样的,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技巧是怎样的
    一、贩毒处罚是怎样的(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七年至十五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
    2023-03-30
    462人看过
  • 怎么写制造毒品罪辩护词
    制造毒品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欧阳XX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欧阳XX同意,指派吴X律师担任欧阳XX被控制造毒品罪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先后数次会见了被告人,查阅、复制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经过认真分析案件,现结合庭审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望法庭能予以采纳:一、被告人欧阳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1、从犯罪起因上看,欧阳XX不是犯意的提起者。根据陈X供述,其本身无正当职业,无收入来源,遂萌生制造毒品的念头,并将制造毒品的念头告诉欧阳XX,可见,欧阳XX不是犯意的提起者。2、从犯罪实行过程上看,制毒技术的学习,制毒原料的购买,毒品的研发,毒品制作均由陈X一人完成,陈X在毒品的制造过程中起到主导和支配作用。被告人欧阳XX应陈X要求打扫房屋以及制毒器皿的行为,对陈X的制毒行为客观上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其行为对毒品研发制作进
    2023-04-23
    130人看过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辩护词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四川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之父的委托,指派陈X云律师作为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查阅案件材料,仔细研究法律对该罪名的规定,本辩护人对本案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依据本案的基本事实发表被告人张某的罪名不成立的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一、要认定被告人张某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首先要确定张某烧毁的毒品系毒品犯罪分子的罪证。那么潘X藏在被告人租房内的冰毒是潘X贩卖毒品罪的罪证吗?不是:理由如下:首先,从证据角度可知,单凭藏有毒品及潘某以前有贩卖毒品的事实是无法直接推出潘某对该藏有毒品涉嫌贩卖毒品犯罪的。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求犯罪嫌疑人明知是毒品而实施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本案中潘某将毒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及当场收缴出毒品及在被告人租房内藏有毒品均确定无疑,但该两点只能分别证明潘某对交易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而对于该被藏有的非
    2023-06-01
    74人看过
  •  如何撰写贩毒案件辩护词?
    贩毒案件控方提出了三点辩护策略:首先,确认指定辩护律师;其次,提出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最后,请求法院和辩护人签字注明提交时间等细节。贩毒案件控诉方的辩护策略:1.确认指派谁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并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2.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等理由,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3.请法院、辩护人签字,并注明提交时间等细节。贩毒案件辩护策略贩毒案件辩护策略的法律分析如下:贩毒案件是指涉及毒品贩卖和流通的案件,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对个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辩护策略至关重要。在贩毒案件的辩护中,律师需要提供以下策略:1. 法律研究:律师需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以便在辩护过程中能够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2. 证据分析:律师需要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仔细分析,包括证人证言
    2023-11-14
    478人看过
  • 贩毒的案件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案件辩护词应当写明指派谁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现依照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写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理由;由辩护人签字并且写明时间。一、醉驾认罪认罚书怎么写1、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2)呼告语。(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二、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三、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正文。3、尾部。尾部应当写明辩护人的姓名以及发表辩护词的时间。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援助对象是指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并实际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是:(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二)盲、聋、哑和未成年
    2023-03-29
    20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贩卖毒品案无罪辩护词是如何拟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贩卖毒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起到较大作用,而如果被判处刑罚则法定的情节对于量刑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比如贩卖毒品
    • 贩毒罪辩护人的辩护词怎么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及最高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只有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规定,即便被告人何某在侦查阶段所作供述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
    • 贩卖毒品罪要怎样进行辩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毒品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
    •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 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词怎样写,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毒品犯罪,我国一贯采取的态度都是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具体对某个毒品犯罪量刑处罚之前,我们要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要冤枉的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同时也不能放跑任何一个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