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必须用货币出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0:42:41 295 人看过

抛开复杂的劳务出资不谈,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信托受益权、矿产资源开发权、林地使用权等不是直接表现为货币资金的资产出资。这些财产可以评估也可以直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什么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而普通合伙人不禁止用劳务出资。其立法原理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且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如果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有可能造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不正当减损,危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如何用非货币出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用非货币出资的,要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且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出资的财产类型不同交付财产的方式如下:一、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二、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二、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三、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非货币出资不需要强制评估从世界范围看,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和权利在不断地被扩大,非货币出资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不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出资,而且股权、债权、劳务等都可以用于出资。即凡是对公司收益会产生贡献的资源,股东之间彼此认可的都可以作为出资。但我国《公司法》第24条、第80条对非货币出资设置了一个强制评
    2023-07-30
    293人看过
  • 合伙企业减资必须先登报吗
    合伙企业减资要登报,当一个公司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4-04-30
    442人看过
  • 合伙开公司必须有法人吗?
    合伙开公司法人重要。法人是民事主体,既是人的结合团体,也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该主体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同时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一、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法人是一个组织、团体,自然人就是一个人。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2023-03-31
    69人看过
  • 合伙经营必须是由合伙人共同合作的吗
    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如公民之间没有在共同需要、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之下的共同劳动与共同经营,便不构成合伙关系。例如一公民将其房屋出租给某甲,某甲以此房屋为出资与某乙合伙开办一饮食店,则某甲与某乙为合伙人,而该公民不参与饮食店的经营,只收取租金,便与某甲、从乙之间不存入合伙关系,而仅有与某甲之间的租赁关系。入股与入伙是较为相似的,但合伙的这一特征也已使二者明显地区别开来。入股也是出资,此与入伙无二致;但入股者仅以股票持有人的身份收取股息,而并不参与股份组织(公司)的经营活动,入股人追求的经济目的仅限于股息收入,而不关心股份组织(公司)的经营效益。并且,入股人对股份组织(公司)的权利一般是按照他享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来决定,所以有所谓大股东与小股东之分,而在合伙组织中,合伙人的出资仅决定其
    2023-08-04
    353人看过
  • 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是货币吗
    一、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是货币吗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到财务的出资额。二、实缴出资额为0好不好如果一家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万,实缴出资额0元的话。实际上这是2014年以后实行认缴制好的企业的做法,认缴3000万,甚至有的会在30年后缴,也可以间接表明公司没有实力,也有的是为了公司资金流动。但公司表明愿意承担3000万的风险,至于真出事了到底拿的出,还是拿不出来,那就另说了。一般这样的公司企业银行账号不怎么用,出事了法院冻结就冻结。三、实缴的钱可以取出吗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
    2021-11-27
    99人看过
  • 要求合伙人退伙必须先清算
    白女士问:她与朋友合伙租了一铺面,但没有签任何协议,双方各出资一半,一年后生意好转,朋友悄悄以个人名义与房东续签了一份合同,现找各种理由让她离开,不知朋友是否有权利?她又该如何维权?律师答:没有权利。因为这属于一种合伙经营形式,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退伙,必须要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券债务进行清算,清算之后才能退伙。要求一方退伙的原因,一般是另一方的某些行为不利于合伙经营,但如果白女士没有这方面的举动,不愿意退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不予赔偿,白女士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4-24
    374人看过
  •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股东货币出资的规定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对此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时间,因此在分期缴纳资本金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由选择货币出资的期限,即可以先非货币出资然后货币出资,或者相反。其二,货币出资必须最低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相当于认可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这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20%(高新技术不得高于35%)是一较大突破。总之,股东尽早的把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全部出资到位的话,这才能节省公司注册的时间的。现在对出资时间不作统一的要求,但是需要股东们自己协商约定出具体的出资时间,然后就需要各位股东按照当初约定的时间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了,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时间就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新公司法货币出资
    2023-08-17
    59人看过
  • 合伙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我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合伙合同本身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自已民事行为,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可以生效,除非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公证的方式,并且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或见证才产生法律效力,那就必须公证或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一、合同公证一般在哪里办理合同公证一般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二、公证处的业
    2023-03-31
    384人看过
  • 合伙企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何区别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本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在竞业禁止方面,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
    2023-04-12
    75人看过
  • 工资须以货币形式结算
    遭遇:拿没用的货物来抵工资章某从去年11月起,在A上班,几个月后,他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就听说公司倒闭了。为了偿还员工工资,该公司拿货物按进货价进行补偿。拿吧,这些东西没什么用处;不拿吧,公司负责人关起门来不见员工,还叫保安把他们轰出去。无奈之下,4月13日晚上,章某和其他3名员工,领走了一些货物。销售员梅某看着讨薪没希望,也跟着拿了一些货物,其中有3个红木烟斗和一些挂饰。贵的他们不让拿,只有那些便宜又没用的,可以挑选。而收银员小曾2月5日辞职,但工资一直没结算,最后拿了一个茶盘,一些挂件,抵消她两个半月3000多元的工资。回应:员工工资已实物结清4月15日,只见入口处的广告牌上写着商城的投资运营商是南宁A商贸有限公司。入口大门被两把大锁锁得严实,透过玻璃门,只见里面已经不营业,各个柜台都用帘子遮盖起来。从旁边一家超市的入口,直通该商城二楼,商城已经撤场,工作人员正忙着收拾打包商品。一名自
    2023-06-04
    429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股东必须是个人吗
    一、合伙企业的股东必须是个人吗合伙企业的股东不一定必须是个人。1.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2.而股东则是针对公司制企业而言,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合伙企业的“股东”实际上指的是合伙人,而合伙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这意味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不局限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可以成为合伙人。二、合伙企业类型及责任承担合伙企业主要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其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则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
    2024-07-22
    385人看过
  • 合伙人提退伙申请其他合伙人是否必须受让
    咨询:我、A、B、C四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艘渔船,我占2/5股份,其余三人都占1/5股份。现在C提出退伙申请,但C的股份合伙人中没一个人想要。C说一定要我们给他钱?怎么办?我们是否要给C钱?律师解答:不用,如果有人要退伙并且影响了接下来的经营和生产,那就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才行!一个生产经营的项目是几个合伙人合伙成立的,合伙人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提出退伙申请,如果合伙人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分割合伙财产,具体包括实物分割和变价后分割价金等。
    2023-06-06
    233人看过
  • 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的必要注意事项
    在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需注意:一、在银行开设临时账户中存入资金时,需注明为“投资款”,并写明时间日期投资人等基本信息;二、认缴出资的股东按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后,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需注意原件不得有涂改损害痕迹;三、出资人必须为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增资扩股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问题增资扩股时要注意增资比例不要过高,否则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因为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所以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如果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将影响增资进程,进而影响公司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
    2023-07-01
    478人看过
  • 合伙人必须承担合伙人已清偿债务前的债务吗
    中途加入合伙,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因合伙负担的债务,对外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全体合伙人包括新加入的合伙人,所以新加入的合伙人对之前的债务即使没有责任,也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因合伙所负的债务,对内全体合伙人按照自己的份额承担最终责任。一、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责任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再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
    2023-02-04
    257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合伙人退伙后还必须分出实收资本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合伙协议怎么约定,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合伙人退伙后有权要求以货币退还出资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这一规定要求,合伙人在订立合伙协议时,应就合伙人退伙的财产返还方式是货币还是实物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伙协议规定了退伙财产返还方式的,无论是货币方式还是实物方式,都应依照协议来执行。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发生协议规定以货币返还的,退伙人要求以实物返还;协议规定以实物返还的,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有劳务出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2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合伙人出资或者出资不足,其他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土地作为出资方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
      按照《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作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
    • 合伙企业出资必须是现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合伙企业出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场地等出资,所以你以场地出资是完全可以的.对于白条的问题,严格上说应按你们合伙协议的约定来执行,如果协议中约定合伙事务涉及开支必须全体合伙人签字,那么没有签字则白条是违法的.现在如果你对合伙收入有纠纷,可以要求进行清算,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但起诉非常烦琐,很有可能涉及鉴定,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