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0:15:20 77 人看过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及应当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等。

一、案例可以作为判案参考吗

案例可以作为参考,但是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法院在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时,存在疑虑的,可以参考同类型的案例,但是不能依据同类案件进行判决,因为我国不实行判例法,不能依据以往的案例进行判决,必须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二、法律上对审判原则有何规定?

法律上对审判原则有如下规定:

1、依法独立审判;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是平等的,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平等适用法律;

3、适用于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诉讼;

4、公开审判;

5、被告有权辩护;

6、合议制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

7、回避制度,审判员不参与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期如何顺延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行政诉讼法未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实践中延期审理适用下列情形之一: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翻译人员)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未决定是否回避或新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尚未确定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合议庭成员因紧急公务或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又无人代替的;

(5)因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延期审理;(6)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两审终审制相关文章
  •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的行政案件吗
    根据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相关法律可知,刑事案件审理“能上不能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能上能下”,即刑事案件不允许将应当归本院审理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定条件下将本应有本案审理的案件提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既允许将应当归本院审理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允许下级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将本应有本案审理的案件提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时效怎么算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就遵循前面的一般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4、最长时效
    2023-06-13
    24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法院审理: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
    法院行政复议程序的一般步骤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申请人需在知道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60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的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申请。接着,行政复议机关会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6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院行政复议程序的一般步骤如下:1、申请。申请人需在知道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60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的书面或口头申请;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5天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申请;3、审理;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会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6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 院 行 政 复 议 申 请 步 骤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按照这一步骤,当事人可以完成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此外,行政复议机关还
    2023-09-02
    341人看过
  • 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理程序
    审理案件的行政机关有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律、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第一审的机关也会有所不同,普通的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第一审的。一般地说,将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都交给基层法院承担是比较符合法院工作均衡负担原则的。行政案件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第三章管辖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
    2023-07-04
    378人看过
  •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二、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2、一审中的证据和事实被发现是伪造的;3、发现审判人员有被受贿和无证冤枉人的行为;4、一审的判决书未公布时,有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三、再审审理期限:1、如果再审的案件继续按照第一审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2、如果再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由此可知,一审的期限比较长,因为一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二审是在一审的基础上进行,所以不需要审理很久。申请再审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法律的标准,法院将
    2023-04-18
    59人看过
  • 破产案件法院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指定管理人。除企业破产法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管理人应当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第二条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职从业人员数量和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确定由本院或者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管理人名册。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编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个人管理人名册。由直辖市以外的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应当注明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第三条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已被编入机构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编入个人管理人名册。第四条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向所在地区编制管理人名册的人民法院提出,由该人民法院
    2023-03-31
    447人看过
  •  行政案件审理规定延迟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必须在受理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如果案情较为复杂或重大,公安机关需要得到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可以将期限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必须在受理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如果案情较为复杂或重大,公安机关需要得到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可以将期限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公
    2023-09-14
    323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第五十条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第五十三条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
    2023-08-17
    362人看过
  • 法院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标准有哪些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所作的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超出了其法定的权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守法定的程序,是否滥用职权。(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要认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是滥用权的表现之一)、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情形之一的,该具体行政行为即为违法。(3)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行政规章。一、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对象有哪些?(一)合法性审查原则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不服而向人
    2023-02-20
    93人看过
  • 行政案件实体法规范概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范围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范围是啥?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2023-07-09
    95人看过
  • 法院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范围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
    2023-04-04
    16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作出哪些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2023-05-04
    201人看过
  • 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来审理?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哪些行政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原则不动产案件适用专属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问题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关系着案件能否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管辖问题不明确,可能导致法院之间对案件相互推诿,严重影响纠纷的即使化解。不动产专属管辖作为管辖中的特殊规定,更是在管辖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
    2023-07-11
    36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的规定是哪些的
    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复议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据此,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其他审理方式为补充。(1)书面审理方式。所谓书面审理,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为依据,不再进行当面调查和对质辩论,直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办法。实行书面审查,申请人不必亲自到行政复议机关陈述情况,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将有关的请求及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全部附上。这样可以免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回奔波、减少费用,也便于行政复议机关节省时间,从而更迅速地处理案件。书面审理方式体现了行政复议的便民和及时原则。但书面审查对材料的依赖性较强,要求较高。因此,要使书面审理真正发挥作用,公
    2023-03-03
    95人看过
  • 哪些行政案件应当合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被告,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又可以总称为共同诉讼人。依照本条规定,共同诉讼发生在两种场合。一是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一是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并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这里同一的含义是同一个,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发生争议。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并且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有着共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由于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得到其他人的承认,对其他人也发生效力。共同诉讼因
    2023-06-14
    35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更多>

    #两审终审制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行政案件的审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
    • 有哪些第一审法院管辖行政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1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和对海关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具
    • 行政机关审理诉讼案件时有哪些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什么审理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
    • 一审行政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法律对哪里的法院有权管哪类行政案件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一审行政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哪些,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下列情况,就要到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