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逃税罪,从哪些方面入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9 04:32:34 244 人看过

一、分辨逃税罪,从哪些方面入手

分辨逃税罪,从以下方面入手: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逃税罪的豁免条件

逃税罪的豁免条件如下:

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不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下的;

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若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逃税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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