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扶贫干部殉职,追授荣誉称号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4:23:28 113 人看过

该名扶贫干部常年奔波于脱贫攻坚一线,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与群众直接接触的一线岗位,在扶贫攻击工作中表现良好,而该干部是在去扶贫的路上遭受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追授国家荣誉称号的条件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四条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农村扶贫怎么扶

1、扶贫工作要重质,不要重量,不要让扶贫只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要落在实处。不然就会还没扶贫,就脱贫了,要深入联系群众,不能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干部与群众的工作,干部一年下来工作做了个不停,群众一年下来也忙个不休,到头来各做各的事,各忙各的工作,试问基层工作还能做好吗归根结底就是我们的群众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做到深入群众,没有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2、反对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泛滥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就像看大戏,台子上演员演的是不亦乐乎,台子下观众听得也是如痴如醉,看的是欢天喜地,掌鼓的震天响,但你要一问,台上演的是什么,他却直摇头,不知台上唱的是什么,演的是什么。

3、确定扶贫的标准。要明确扶贫的标准是什么,脱贫的标准是什么,要做到扶的是否是真贫,脱的又是否是真贫,不能打着脱贫的名义来谋个人之私利,也不要不实事求是,一切靠关系,谁我和好,谁就是贫困户,真正那些该帮扶的帮不了。

4、不要恐吓群众,开展基层民主,要知道恐吓是吓不到人的,也是做不了工作的,我们都听过黔驴技穷的故事,吓一次还有效,吓多次就不灵了。基层的民主才是广泛的真正的民主,因为基层的民主群众能够真正感受的到。

34岁扶贫干部殉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34岁扶贫干部因工殉职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按工伤死亡的标准赔偿,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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