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后是否可以撤回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3 23:45:58 495 人看过

当事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后可以撤回申请,但需要在房屋登记机构尚未将申请的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事项一经记载于登记簿,就已经完成物权公示,登记机构未经合法程序不能再对登记簿的记载进行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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