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制品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6:20:53 394 人看过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等,不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到底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该怎样认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词
    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贵州XX律师事务所接受王某的委托,经其同意,指派我作为辩护人,出席法庭参加王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诉讼活动。在询问当事人,查阅案件资料,认真分析本案事实和定性依的基础上,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请予以采纳。一、关于起诉书认定的淫秽视频的数量和点击数问题。1、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某传播3314部淫秽视频不能立。根据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关于鉴定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办理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对查获的录像带、图片、扑克、手抄本等,需审查认定是否为淫秽物品的,国内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的录像带、图片等出版物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音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鉴定;其他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鉴定。”、第二条:“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工作时,应当指定三名具有专业知识,熟悉鉴定标准,办事公正,坚持
    2023-06-01
    144人看过
  • 男子传播淫秽被抓,微信传播淫秽怎样定罪处罚
    1、可能会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具体情形还是要视情况判断。2、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3、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该男子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淫秽视频进行牟利,非法获利。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4、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3-23
    139人看过
  • 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
    2023-02-12
    215人看过
  • 主播为当“明星”录淫秽视频,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量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
    2023-04-13
    187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司法实践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向他人传播的数量需达到300次以上,该行为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行为是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的传播,传播数量需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二倍以上,若数量分别达到法律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则可视为符合立案标准,若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则同样符合立案标准。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向他人传播的数量需达到300次以上;其次,该行为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第三,行为是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的传播;第四,传播数量需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二倍以上;第五,若数量分别达到法律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则可视为符合立案标准;最后,若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则同样符合立案标准。 非 法 传 播 秽 物 物 品 案 立 案 标 准非法传播秽物物品案立案标准是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一个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
    2023-09-08
    217人看过
  •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广盟受被告人王某母亲张某委托并经被告人本人同意,担任其辩护人。根据本案案卷材料和庭审情况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望法庭予以采纳。一、恋足吧论坛不属于被告人王某所有、管理或使用1、恋足吧论坛属于刘某所有刘某称该论坛是应王某的要求建立的,是其在推卸责任,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刘某为提高其所有的济南吧的点击量并开辟新的广告发布载体,而向王某征求建议。王某此时的身份是刘某所有的济南杰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王某喜欢恋足便提出了建立恋足论坛的建议。当时刘某并没有表态,但几天后刘某独自申请了恋足吧的域名,设置了服务器,架设了论坛结构,发布了广告,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在王某建议的时候,各栏目为恋足文章、恋足图片等,而刘某将为提高点击量改成了SM文章、SM图片等。同时,该论坛最初有两个管理员账号,刘某所有的账号可以管理王某的账号,但是王某的账号无法管理刘某
    2023-06-03
    484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如何判断具有传播淫秽作品的实际被点击量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音台制作、复印、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一条第四条规定:制作、复印、出版、销售、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的利益罪,实际点击数的认定是衡量被告人行为是否应受到刑事处罚,如何量刑事的重要依据。根据现有法院的审判案例,在判断实际点击数时,应以实际传播量级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结合互联网特征,在将淫秽作品视为整体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也就是说,应该把淫秽作品视为整体,而不是简单地将作品各章节的点击数累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怎样定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2023-08-07
    230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追诉时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若情节严重,是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的,也就是最高可以处以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追诉时效为十五年。一、刑事责任追究多少年才算过了追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则二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二、徇私枉法犯
    2023-04-11
    257人看过
  • 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的制作、复制、出版罪是什么?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贩卖侵权复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1、刑法没有贩卖侵权复制品罪,贩卖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
    2023-07-13
    462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超过几人算犯罪
    不以人数定罪,是以涉案的数量来定罪。有下列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一、卖片多少金额会立案量刑要根据传播次数、实际获利金额衡量,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4-05
    451人看过
  • 转发传播途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吗
    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传播淫秽物品治安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4-15
    469人看过
  • 他会被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吗,请问贵港律师qq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qq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只要符合以上几点就有可能被定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一、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1、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分别是:(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
    2023-08-08
    179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的起诉期限
    传播淫秽物品追诉期需要根据行为人实际犯罪情节来判断;如果犯罪情节一般的,该罪名最高法定刑期为三年,其追诉期就为五年;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最高法定刑期为十年,其追诉期就为十年;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法定刑期可为无期徒刑,则追诉期就为二十年。知识侵权追诉期及追诉条件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侵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起诉需要满足下述条件:1、是原告是与
    2023-07-04
    263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的举报指南
    本文介绍了如何举报有害信息,包括打开任意一款网络浏览器,输入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的网址,进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选择“匿名用户举报”,填写举报须知并选择“下一步”,输入网站名称、详细描述有害权益信息、举报内容,选择有害信息类型,点击上传附件按钮上传证据附件图片,最后点击提交选项完成举报。您可以访问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具体操作如下:1.打开您电脑上的任意一款网络浏览器;2.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的网址,然后点击回车键;3.进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4.仔细阅读举报须知,然后点击“下一步”;5.选择“匿名用户举报”;6.在“网站名称”框中输入网站名称;7.在“有害权益信息”栏中详细描述您要举报的内容;8.在“举报内容”栏中详细描述您要举报的问题。9、选择有害信息类型;10、点击请选择附件,上传证据附件图片;11、输入验证码;12、点击提交选项即可完成举报。 淫 秽
    2023-09-06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犯罪的对象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区别在于:(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仅限于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则包括所有淫秽物品。(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但构成后罪则不应具有牟利目的,如具有牟利目的,其组织播放行为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同犯罪处理。(3)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需具备传播行为,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则要有组织播放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如果仅有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1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