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合同成立但是质权不成立影响合同效力吗
不影响。质权未设立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例如签订质押合同后,质押人未交付动产的,质权未设立,未设立质权不代表质押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三、设立动产质权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因此,只有出质人将出质的动产移交以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才能取得质权。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也必须控制抵押物的占有。对于动产质押中标的物移转占有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标的物的占有移转不是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质权设立的条件。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不成立,由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没有设立。
(四)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五)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六)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和抵押合同一样,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违反该规定,则约定的“流质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质押合同成立和是否设立质权没有直接的联系,没有设立质权的质押合同也可能是有效的,实现质权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质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的债务,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对全部质押财产,质权人可以主张实现质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n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n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权未设立影响质押合同效力吗
324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中的订立质权是否成立
99人看过
-
质押合同在合同成立时有法律效力吗?
500人看过
-
质押合同成立后但质押期限到期法律上有效吗
56人看过
-
质押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吗
228人看过
-
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
384人看过
-
质押合同成立后但质押期限到期法律上有效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主债权存在时享有质权。财产质押没有具体期限,质押合同也会约定具体期限。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就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除担保物权:(一)消除主债权;(二)实现担保物权;(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质押合同没有登记就不成立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5民法典规定,登记并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质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未办理质押登记,不影响质押合同效力。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7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 ”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
-
动产质押合同何时成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30动产质押合同也和其他的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质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三,该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质押合同的质物不能是禁止流通的物。
-
什么时候成立质押合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5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 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