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典型争议情形
1、买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的合同效力;
2、转让建筑在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是否允许,违反了是否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3、房屋买卖合同与产权登记是何关系,未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是否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4、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居民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①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③权属有争议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几种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
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责令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4、无法办下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5、接受赠与房屋只进行公证赠与房屋协议有效;
6、善意购房人买房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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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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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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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几个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该合同是否有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二、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几个问题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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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有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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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买卖,买卖合同效力能否有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7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办理过户登记是物权行为,债权行为有效与否并不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中,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你和房东继续履行该协议,并不损害抵押权人银行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东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并不是合同的问题,而是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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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什么?买受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房屋买卖对现在的中国人来说确实是头等大事,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格外的注意。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因为,在此种情形下,对方极大的损害了善意买受人的利益,这种恶意串通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